第二十八章 还债(1 / 2)
林明的老爸林常青不是云城本地人,而是离云城400多公里,位于湘省第一大平原腹地的一个小山村里,跨过了一个村,就到了隔壁邻省。
82年的时候,17岁的林常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方的一所本科大学。离家的时候,因为要到家乡100公里外的邻县搭火车去北方,林常青就在全村人的欢送下,坐上了三爷爷的小货车。三爷爷在80年代搞了一台淘汰的小货车,平时跑跑运输或者做客运,算是村里早一批稍微有点钱的人。在那个年代小山村出了一个大学生,就跟古代中了状元似的,对全村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会来围观,敲锣打鼓一样地送去上学,学费都是各家你五毛我一块地凑起来的。
当时老爸林常青的二爷爷,也就是林明的二曾祖,特意给三爷爷打电话回来。三爷爷便推掉了所有业务,匆匆忙忙跑回来接老爸去上学。
那时高中都是两年制,两年考出个本科来,即便三爷爷见过一些世面,也觉得匪夷所思。
举个例子,82年全国大学录取率为17%,近200万人参考,只录取32万人,其中近一半,都是复读生。一个县城,一年考上两名大专生,都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要在全县发张贴告示,如同今天考上了重本大学一样光彩。
而考上本科生,跟现在考上首都和水木没什么区别。运气好的时候,县城里一年可能出一两个,运气不好的时候,连续几年都不一定有个本科生考出来。
所以听到这个喜讯,三爷爷非常重视,提前几天就推掉了所有业务,将自己的小货车里三层外三层地洗了个干干净净,回到了村里住下,一直等到林常青要坐火车北上上大学的时候,才把货车开出来。
而这个故事,也是发生在那次上学的路上。
“我带着大包小包的四五个行李袋要踏上去邻县的路,村里的三叔跑货运,在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二爷爷特地给他打电话,三叔满口答应送我上学的事情。南边的这座小山村离省城有四百多公里,县城又小又落后,搭乘火车得去百里外的邻县,开学前几天,三叔放了几天假回来,早早地准备送我离乡。我压抑着兴奋的心情,在乡亲们围观议论与爹娘万分叮嘱中上了车。三叔的车是辆小型货运,村里人每家给我凑了点钱,算是学费,还有些生活用品,特产食物,杂七杂八堆了几个箱子,全放在车厢后头。三叔送了我后就直接去外地跑货,父母便离不开身,没人送他们回来,我趴在车窗上看着不过四十来岁,却满是褶皱的父母,心里只有感动,他们的脸晒得黝黑,双手粗糙而又干裂。父亲躬着背,穿着老旧的白衬衣,天蓝色脏兮兮满是泥巴的长裤,脸带笑意,拿着据说是爷爷留给他的长烟杆双手背在后头,满脸沧桑深邃地看着我。母亲不厌其烦的啰嗦,以往暑假回家的时候我总是讨厌这种在我眼中满是唠叨的叮嘱,但今天我却牢牢地一个字都不忘地记住。我知道他们都是为了我。在县城读书的时候,我没有和他们好好交流,现在我上了大学,更少有见面的机会,看着自己的父母,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报答他们,报答这个生育我的小山村。
林明沉思了不到两分钟,最终下了笔。这个故事是林常青教育儿子讲出来的,写到了故事里,自然就以父亲的口吻来讲述。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老爸林常青去邻县坐火车北上。三爷爷开着货车一路送他过去,在路上遇到了两个搭便车的人。那个年代治安很乱,村子的泥巴路都有人设卡拦道要过路费,更别说层出不穷的打家劫舍抢过路司机的江洋大盗。
三爷爷当时并不想载他们一程,但老爸比较天真善良,就央求三爷爷带他们一路。结果在路上,两个搭车的人发现林常青的行李袋没有系紧,里面的录取通知书,在疾驰的大风中差点被吹走。
于是搭车的人就想去帮忙系紧袋子,可被林常青误以为是偷东西的贼,吓了一跳,赶忙求助三爷爷。三爷爷临危不惧,一直不停打方向利用惯性让那两个人无法得逞。
在这个过程当中,两个搭车的人也因为惯性撞到了车架上受了伤。等到一路开到下一个镇子的时候,结果真相大白,才明白人家不是贼。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实际意义和教育意义不比苏文琪那个《热心的人》差,甚至还高出一筹。
所以林明就将这个故事写下来。(这个故事是真实事情,作者当年写出来后投入了读者文摘和故事会,总共有4000多个字,读者文摘在2011年4月版,故事会忘了是哪一期。因为怕被读者说水文,就不整篇发出来。)
“两个人当中还有一个并未受伤,他晃晃悠悠,挣扎着站起来。我忙爬出车外告诉三叔他们实情,三叔和旅馆老板冲上去把他们扶下来,那个一开始扣行李袋的人因为撞在车挡板以及铁架上,浑身上下擦伤非常严重,特别是脑袋上开了个豁口,血不停地流。旅馆老板背着他跑去卫生所,三叔扶着另一人下来,我张了张嘴,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谢谢。没想到他对我微微一笑,干瘦的脸挤出的这个难看的笑容却让我觉得异常心酸:出门在外,你们能载我们一程已经很让我们高兴了,要是看到你们的东西被风吹走我们也会心里不安,只是没想到这场暴风雨会这么大,让司机费......再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清了,我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他被三叔带去卫生所,我的脑袋里都像被雷劈了一样嗡嗡吼叫,就像是暴风雨中那块被风吹起的油布一样发抖。”
写下了最后一个字,林明再回头看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差错的地方,很满意地点点头。整篇故事有4000多个字,但林明胸有成竹,几乎没怎么停顿,很快就写出来。
等他停笔的时候,苏文琪早已经修改完,她的作品是完成品,只需要把结构顺序改一下,就在一旁静静地看林明写作。
他一写完,苏文琪习惯性地就想劈手去夺,她对待朋友从来都是这么不客气。但忽然想起来,眼前这个男生,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给自己连写20封情书的追求者。从那次骑摩托救下他,两人建立起来的友谊,还没生根发芽就已经破裂。
于是连忙把伸出去的手收回来,假装撩了一下头发化解尴尬,问道:“写完了?”
“嗯,1点43了,我要去上补习了。”
林明自顾自地把文章收起来,站起来笑道:“明天我就会投稿,期待杂志社给你和我都有回信。”
苏文琪见他一副并不想给自己看的样子,气得有些牙痒痒。这个男孩,以前对自己的态度,可绝不是这样。当初在追自己的时候,不说上天揽月,下海捉鳖。但绝对是要他往西,不敢往东的。现在几乎都快无视自己,着实让人生气。
从小万众瞩目,如同公主一样的苏文琪,绝不会受这种委屈。
按照她以往的脾气,遇到这种事情,早就撂桌子走人了。要不是自己实在喜爱文学,周围又没有几个指导自己写作的朋友,只能勉为其难找上林明,她才不会受这份气。
虽然已经打定主意,只要通过了海选,即便复赛落榜,她也不会再回来找林明帮忙。但看到林明这样无视她的态度,苏文琪还是觉得非常不爽。
她的脾气,不爽就得想办法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