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冤家路窄(2 / 2)
知道孙珊珊是个武术世家,家里的亲戚,大多靠着在大城市的武馆里教拳为生,日子过的倒是还算滋润。
只是他们家,重男轻女,孙珊珊从小就被当男孩养,整天和一帮小子混在一起学拳。
孙珊珊初中的时候,父母离婚,母亲去了国外,她跟着父亲一起生活。
结果高中的时候,孙珊珊的父亲再婚,而且有了个儿子,孙珊珊就在小妈的挤兑下,被父亲送回了老家大伯家生活。
至于孙珊珊后面提到的,等过年拿到压岁钱,就把手机钱还给陆征这种话,直接就被陆征无视了。
两千多块对现在的陆征来说,虽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却也不像是以前那么珍贵,相较于孙珊珊为江晓所做的,陆征甚至还觉得有些不够。
孙珊珊性格大大咧咧,转学到平山县后,也是孤单一个人,和江晓可谓是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了闺蜜。
用江晓的话说,在学校里,都是孙珊珊“照”着她,那些烦人苍蝇一般的追求者,多半都被孙珊珊三拳两脚给打跑了。
陆征虽然和孙晓朝夕相处,可是毕竟不在同一所高中,以前又忙于为生计奔波,倒是第一次知道江晓在一高的生活,竟然如此的多姿多彩。
“哈哈!”看到陆征一脸迷茫的样子,孙珊珊豪爽的将面前的果汁一饮而尽,笑着八卦道:“陆征,你大概不知道吧,晓晓在我们一高,可是排名第二的校花,追求者那可是多了去了!”
“哦?”陆征把一块烤肉塞进肚子,好奇的问道:“那排名第一的是谁?”
“喂,过分了啊!”孙珊珊扬了扬拳头,佯装生气道:“这么好看的晓晓在这里,竟然还敢惦记第一名!”
“冤枉啊珊珊大人!”陆征举手做投降状:“我只是好奇,谁这么没有品位,竟然把其他女孩排在我家晓晓之上!”
“哥!”江晓被两人一唱一和,弄了个大红脸,不禁有些娇怒:“什么班花校花的,都是一些无聊的人做的无聊的事罢了!”
“呦,这不是我们的校花嘛!”可是江晓话音光罗,冷不丁,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就从旁边传来。
陆征扭头一看,却见距离他们不远的一个餐桌前,一行三人刚刚坐下。
说话的,是一个头发有几缕染成蓝色,带着骷髅耳钉和银色十字架项链的男人。
看到陆征几人把目光转向他,他还颇有些自得的晃了下脑袋,用手指撩了撩前额的发丝:“钱哥可是一直让我们关照你,要是让他看到你和别的男人一起吃饭,我看这小子,怕是活不到明天吧!”
听到这话,陆征第一反应就是想笑。
这蓝毛口中的钱哥,恐怕就是孙珊珊说的,那个一直找社会上的人,骚扰江晓的钱坤了。
一个还在上高中,十七八岁的小孩,外加眼前这个看上去也不到二十的小蓝毛,一张嘴,就是让人活不到明天,莫名就给人一种很搞笑的感觉。
这些问题少年,明显是电影,电视看的太多引发了后遗症。
“小子,你笑什么,不复出来单挑啊!”似乎从陆征的情绪中,感受到了某种不尊重的味道,蓝毛一拍桌子,大声呵斥道:“老子挖了你的狗眼,你信不信!”
“吵什么吵,不吃给我滚出去!”陆征还没来得及开口,一旁收银的大叔忽然怒喝一声:“外面还一堆人等着桌呢,吃完了就赶紧给我走。”
“我……”蓝毛让这收银大叔噎的够呛,想到自己的“社会身份”难免觉得有些屈辱,刚想开口对喷,却被旁边一人忽然拉的坐回到位置上。
而后两人低声说了几句后,那蓝毛竟然出奇的安静了下来,只是眼神还是不是的飘向陆征,充满了警告的味道。
倒是孙珊珊看到那大叔后,吐了吐舌头,乖巧的跑到那收银大叔面前道:“大伯……”
收银大叔瞪了孙珊珊一眼,又看了看陆征道:“你别告诉我,你最近就在这小子家里住!”
“哪是你想的那样!”孙珊珊娇怒道:“我是去陪晓晓的好不好。”
“哼!”收银大叔撇了孙珊珊一眼:“虽说女大不中留,但你老爹把你交给我,万一你给他弄个小外孙回去,他怕不是要给我的店都砸了!”
“他才不管我呢!”提起父亲,孙珊珊明显流露出一丝的不忿:“他有他的宝贝儿子就足够了!”
“大人的事,小孩别瞎猜,你爸也有自己的苦衷!”收银大叔一边忙活着,一边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吃完了就带你朋友快点走,这小蓝毛就是坨臭狗屎,能躲就躲,别脏了脚。”
“知道了,大伯!”孙珊珊吐了吐舌头,又一副讨好的表情道:“那大伯,你都看到我了,这顿饭,能不能免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