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仙侠小说 > 绝世龙主 > 第九十一章 鬼器

第九十一章 鬼器(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辰凡苏妙音  九天龙皇张若尘  绝世狂兵  恐怖女主播元君瑶唐明黎  都市之惬意人生  死而不殭  男主叶无道女主宋雨涵的小说  陈默温晴  百华庄  吃货魔王 

半空中,星光与那灼热的岩浆交融在了一起;形成了一道圆柱,悬浮半空。

“出来吧!极地星辰枪!”看着眼前由星光和岩浆汇聚而成的圆柱,龙凡大喝一声道。

在其话音落下时分,在众人眼前的能量圆柱慢慢散开;首先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便是只黝黑的枪尖;当所有人都看到这枪尖的时候,都不由自主的感觉到自己的咽喉为止一寒,在其上有着鸡皮疙瘩升起。就单单看到枪尖,众人心中便知道,眼前的这边兵器,绝对是无上的神兵。

“这小子,还真是让人惊讶啊,连这兵器都拿的出来!”看到这一幕,正在大战的天枢长老也是不由的开口道。

“这兵器乃是当年院长击败海外入侵者;而获得的战利品,这可是一柄无上的凶器,要是心志不坚之人获得,恐怕会被这凶器吞噬自身,彻底的丧失自我,沦为一个只知杀戮的杀戮机器了。”天璇长老看向龙凡的方向,眼中也是充满担忧的道。

“天璇,你就不用如此悲观了;这凶器,从院长创立学院到现在,就一直都存在;知道它的人何其之多;但是,你们又有看到有谁能够获得它的承认么?既然这百年来都没有人得到它的认可;而龙凡却得到了,那么就定有他自己的机缘。”天玑长老平静的开口道。

“也是!”天权长老微微点了点头,手中强大的灵力凝聚而起,对着眼前的木煞谷谷主狠狠的轰了过去。

“怎么可能?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认主的凶器,为什么现在会认你为主?”看到眼前的“极地星辰枪”;就算是开阳长老,脸色在此时也是有了些许变化。

“极地星辰枪。”

这乃是比极品灵器还要强大的鬼器;就单单是这鬼器之上散发出来的强大威能就能够斩杀一名化神境的强者;可是,它又怎么会认这么一个人为主呢?

当初,龙凡在星塔之中获得奖励之时,除了积分的奖励,以及领悟了那强大的“逆龙七步”之外,还得到了一柄武器的奖励;这便是“极地星辰枪”。

这并鬼器是在太过强大,霸道;一直以来,龙凡其实都不敢将它取出来使用;就算是遇到强敌的时候,他都是拼尽全力的去战斗;而现在,他终于将这柄鬼器给拿了出来。

“轰!”

“极地星辰枪”之上的强大星辰之力和大地之力彻底的消散了;一杆黝黑的长枪暴露在空气之中;当这柄长枪出现的时候,众人都感觉到,身周的空气当中的温度都是降低的许多;而他们手中的灵器,也都是在这一刻发出了颤颤巍巍的抖动。

“砰!”

在众人都静立不动的时候,极地星辰枪突然一阵,一股能够将化神境一下修士的强大威能彻底爆发开来;长枪有灵,对着对面的开阳直射而去。

“哼!当年我一直在想方设法的想要收服你,你一直都我嗤之以鼻;现在,居然向一只蝼蚁认主;好,很好,既然我得不到你,那我今天就把你彻底打烂。”开阳怒喝道。

含怒之下,他全身的灵力都在这一刻彻底的爆发开来,对着“极地星辰枪”狠狠的砸了过去。

“砰!”

枪尖和拳头狠狠的撞在了一起;开阳的身形在这一击之下,向着身后倒退了几步;而“极地星辰枪”则是在这一刻迅速的倒飞了回去,静静的悬浮在了龙凡的身旁。

“哼!当年,就算是七星院长大人,都没有能够将“极地星辰枪”大碎;就凭你么?”龙凡金色的灵力在这一刻变成的血红色;修为还是在化神境巅峰;但是,那全身的气息却是在这一刻变的更加的凶戾,霸道。

“啪嗒!”

龙凡伸出右手,一把握住了悬浮在身旁的“极地星辰枪”;随后,缓缓太头睁开了双眼,这是一双漆黑如墨般的双眼。

“呼”。

一股狂霸的气劲,以龙凡为中心袭卷四周。

“咻咻!”

龙凡身形直接消失在了原地;而当众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便是发现,他已经来到了开阳长老的身旁,暴起一枪直刺而出。

“哼!蝼蚁就是蝼蚁;哪怕你拿着鬼器,甚至是仙器;你也发挥不出它的威力。”开阳看到龙凡的攻击,脸上却是一阵不屑。

身形微微一侧,整个人无比轻易的躲过了龙凡暴起的一枪;龙凡眼神一动,右手稳住长枪,左手向着开阳狠狠扫了过去。

而开阳却是再次身形一晃,闪了过去;与此同时,左手微微一探,犹如一只金乌爪一般,向着龙凡抓了过来。

龙凡手中长枪再次一动,利用枪杆,挡住了开阳的攻击。

一转眼见,二人便已经交手了三十招有余;可是,双方却还是打的难舍难分。

“开阳快快动手,别浪费时间了。”看到开阳出手,居然久久不能够将眼前的小子给拿下,阳煞谷主也是有些恼怒。

“是!”开阳应了一声,转头看着龙凡道:“小子,不和你玩了,死吧!”

开阳话音落下,身上强大的灵力在龙凡的身旁直接爆开,直接一把抓住了龙凡。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负子刀娘传 青玄道主 贫民窟的百万女友 毒蛊心 冥河至尊 江湖悬案 穿越之妖神为妃 修真至尊仙之旅 素手丹仙:那仙君是我的 不聊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