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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破城之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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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汝才让手下准备了大量的湿布,用来遮住口鼻,而且还特意叮嘱士卒们,最好堵住鼻子,用嘴巴来呼吸,这样就闻不到臭味了。

虽然还能看见,但不至于嗅到就立刻开始反胃。只要延迟呕吐的时间,义军的战力就不会骤然被减弱。

可是计划是一回事,到了实战的时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大部分士卒都嫌弃堵住鼻子过于难受,也就没有听从首领的命令,于是在攻城时纷纷中招。

金汁在战场上随处可见,而且靠近江边,风力不弱,可谓是风味独特,飘香十里,所到之处,无不倾倒众人……

在这种情况下,攻城与守城的战斗都进行地非常缓慢。

前来攻城的义军由于呕吐的原因,头脑混沌,身体乏力,攀爬云梯都很费劲,能爬上去的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人都守在梯子旁边,等缓过这股劲再说。

城头的官军为了节省弹药和保护自己,只要贼兵不攀爬上来,就不会随意对城外的贼兵开火,在垛口处向外施射既有可能中箭。

这样大伙都躲在女墙后面,等着贼兵主动送上门来。

由于防守兵力太少,加上前来支援的轻壮百姓,北侧城头也不过只有四百人而已,要收拾外面上前穷凶极恶的贼兵是很困难的。

可若是一个贼兵爬上城头,他们三四个人合伙收拾,那还是很有把握的,毕竟贼兵也是人,不是三头六臂刀枪不入的魔鬼,被长枪刺中也得死翘翘。

这样就变成了几十个义军士卒来打城头的好几百守军,每个回合都是如此,看得罗汝才都眉头紧锁。长此以往,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攻下这房县。

守军打仗的时候也不露头,使得义军的弓箭手起不来多大的作用。想用火铳来轰击城头的话,火铳的威力不足,数量还不够。

就这样不断登城冲杀也不是不行,坚持不懈,一连三天的话,守军肯定会筋疲力尽的,攻陷此城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不过对义军来说,除了火铳之外,最缺乏的就是时间了,孙传庭只怕不会给义军三天时间来进攻房县。

最多一天,打不下来就必须得立刻开拔,晚了的话,义军就要落荒而逃了,罗汝才可不想被孙狗贼撵得上气不接下气。

孙狗贼的官军始终是插在义军背后的一根毒刺,拔不下来的话,时刻都要殚精竭虑,否则一招不慎就会丧命。

房县的城池并不大,罗汝才也不相信这里的守军会提前准备很多的金汁,否则就意味着官军早就得知了义军起事的消息。

而郧县那边并未得知,这说明房县这里应该是这两天才知晓的。既然如此,金汁势必不会准备很多,最多倾倒三次,差不多也就用完了。

这玩意倒是还能不断制造出来,可是也需要时间才行,义军抓紧攻城的话,就能趁守军缺少金汁的时候,抢占城头了。

不过罗汝才也有后手,“曹军”士卒除了云梯之外,还准备了不少的飞爪,专门用来爬墙的,在云梯数量不足时,这种物件就派上了大用场。

几十个飞爪被高高抛起,落下之后便钩住了女墙上沿,士卒们用力往后拽了拽,觉得绳子牢靠之后,便开始脚蹬城墙,大肆攀爬起来。

一下子上去五六十号人,绝对会让守军大吃一惊,这可比从云梯登城的人数要多得多,除非守军可以将飞爪的绳子事先砍断。

用绳子攀爬可是个力气活,尤其是要耗费巨大的膂力,但“曹营”里确实有不少的行家里手,用飞爪爬个十丈的悬崖峭壁都不成问题。

更加骇人的是,第一批“爬行者”在半道上用随身携带的榔头在城墙上凿窟窿,这样就便于后续的同伴利用凹坑进行攀爬了。

只要城墙上的凹坑足够多,可以提供应有的抓力之后,大量“曹兵”就无需云梯了,完全可以直接爬上本就不高的房县城头。

由于没有马面作为侧向射击的掩体,守军想要击退用飞爪爬上来的贼兵,要么砍断绳子,要么从垛口处向外施射。

由于飞爪仅仅在女墙上露出一个末端,所以守军士卒即便用刀斧来砍绳子,也会冒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被箭矢射中。

果不其然,在发现了曹军的特殊伎俩之后,守军纷纷开始探出身子试图阻止这一行动,旋即便遭到了曹军弓箭手的施射,死伤不下二三十人之多。

一招不成,随后守军有利用长枪或者长斧,从垛口处伸出,打算侧面来砍切绳子,这个难度就大多了,需要很大的准头才能成功。

“爷!您的兵已然上去了!”

牙将兴奋地指着远处利用飞爪攀爬上城头的己方士卒,看来这招的确非常管用,可谓是立棍见甚子,总之向己方将士们恣意倾倒金汁的守军活不了多一会儿了。

“嗯~!不错!”

罗汝才用千里镜看的更为真切,对于一次就能攻占城头,他也是甚为满意的,相比之下,其他首领就没这个脑子了。

只要能登上城头,就得什么招都用才行,不用怎知道不管用呢?这飞爪看似普通,是役却可以出奇制胜。

“速速杀死登城贼兵!”

这里负责防御的主官是主簿朱邦闻,之前见到了“罗”字大旗,他便心里一紧,揣测是罗汝才率军前来攻城。

没想到这个狡猾狠厉之贼果然是名不虚传,不但使用了不少的云梯,还让手下利用飞爪攀爬,几乎让守军措手不及。

面对越来越多登上城头的贼兵,朱邦闻只得号令手下全力迎敌,万不可让贼兵攻占城头,否则房县城池就要落入敌手了。

完全放弃攻击城外贼军的话,光防御城头的话,守军依然可以占据绝对的人数优势的,但数量上的优势也就只能抵消掉质量上的劣势而已。

能够跟随罗汝才起事的都是与其征战多年的老兵,战斗力十分的强悍,而守军的实战经验寥寥无几,仅有的一次也是为了防御流寇的袭扰。

三百多守军士卒以及青壮抵挡五六十名贼兵的进攻还可以,若是再多的话,就有些吃力了,当登城的贼兵达到百人时,就显得难堪重负了。

局势骤然吃紧起来,朱邦闻纵使连连急声高呼,号令守军原地拒敌,也抵挡不住源源不断登城的贼兵。

眼下城墙外侧已经遍布贼兵,数量高达上百,犹如爬上稻谷的蝗虫一般密集,让人看了都有些眼晕,从云梯上来的还要另算。

守军的金汁早已用尽,火器也来不及状态,在贼军仍旧以高强度来攻城时,守军也就只得用冷兵器来拼命抵抗了。

“狗官去死吧!”

一名贼兵见到不远处指挥作战的朱邦闻,从服饰来看应该是个大官,便刻意躲开了身边官兵的砍杀,蹑手蹑脚地凑到近前,瞄准对方的腰眼,发狠地捅了过去。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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