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1 / 2)
在轩辕国,有这么一句话,最为百姓津津乐道,就是,“嫁郎应嫁白郎君,娶妻当娶白家女。”
白家有如此出众的儿女,注定是不凡的。
朝中许多大臣的儿子、女儿都把目光伸向家世显赫的定国公白家,如果得其青睐,嫁给白承志或是娶了白如霜,对于家族而言,无疑是如虎添翼。
而对于宋诗雅来说,亦是如此,除却白承志那显赫家世,光是他那仪表不凡的外表,足以『迷』倒万千少女,自从两年前,白承志十八岁封为将军出征时,曾见其一面,自此之后,宋诗雅便念念不忘,一颗芳心从此遗落。
整天幻想着,如果能嫁给白承志,便是她扬眉吐气的时候,即使她是庶女又如何,只要成为白家媳,那她在京中新一代贵女中便是会最引人瞩目的一位。
为此,宋诗雅开始以白如霜为目标,一步步击破对方防线,成为她认可的人,为成为白家媳增添一线之机。
这一路以来的努力,也似乎渐渐往自己理想的轨迹前进。
“你介绍的这个玉『露』糕,也不外如是,既然你不是来吃东西,我们便走吧。”
就在宋诗雅暗自窃喜,对面的白如霜不动声『色』地放下银筷,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手绢擦了擦唇边,淡淡道。
“我。“
宋诗雅其实也不过是看见陌笙长得还不赖,就连吃东西都自带一股轻灵之气,就忍不住开口挤兑,却没想到,却招了白如霜的嫌。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走吧。”
白如霜没有理会宋诗雅,悠然起身,一袭粉裙漾开旋转的弧度,头上的碧玉流苏簪,发出清脆的声响,踩着莲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