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我命已定盘(1 / 2)
长安古道马迟迟。
此时已近秋日,加之那路上的马车一路往北,故而一路所看到的景色也未免多了些悲凉之色。
这是李安心中所想,想到秋风秋景愁煞人,想到秋日多离别,那泪险险就要坠下。
或许是同样的景色落到不同人的眼中,总有不同的色彩吧。当年长安城内的李安管它秋景春景,皆是一副玩世不恭的乐天模样。
哪像是如今,只怕是小桥流水放在他眼前,他也只会觉得凄美。
消息这种东西,走的总是比人快的,也幸得消息比马跑的快,他才得以加快了赶马的速度以免被追杀。
方将军死了,死在夏皇的“交换”;
自己的父亲也死了,死在朝堂之上,换得正气满堂。
想着,李安又挥了挥马鞭,好让自家的马车快上那么一点。他已然知晓父亲为何安排自己去万仞关外——若是夏皇听得劝告,那么大夏尚有可为,只要争取到自家哥哥的支持,而后一步步打开墨关,以大夏的国力这盘天下的大棋还有得下。而若是夏皇不听,那么自己一家人在长安应该也是住不下去了,早走为秒。
快马加鞭,可此时的李安实在是急昏了头,马车怎么可能跑得过追兵的快马呢?
或许他已经想到了,可是想到有什么办法?
丢下年幼的妹妹和母亲独自逃跑——若是那样,自己拿什么脸去见大哥?
身后,年幼的妹妹问哥哥,为什么要把马车赶的那么快呀,太颠了。
李安擦擦汗。
快吗?
他还嫌慢呢。
身后百里,长刀快马,马不停蹄,风驰电掣。
一队队的骑兵在古道上疾驰而过,惹得沙尘漫天,路过的人捂着鼻子和脸,对视一眼——朝廷又要做啥缺德事了?
嗯哼,缺德事。
不知不觉间,朝廷在百姓眼中的形象已然变了。
马上的尽皆是皇家的好手,三品不少,二品也有几个,不过这实在是有点太过了,毕竟,李安可不像他哥哥那般武艺非凡,李栾害怕他像他哥哥一般为了武学离家出走,索性不然这个儿子学武,是以别说这般的精锐了,来几个普通的士兵也足以将李安三人稳稳的吃掉了。
皇家的马自然是好马,哪怕娇生惯养,那也是好马,至少比李安找的那几匹拉车的马要好得多。按照这个速度,这一队骑兵追上李安等人,也就是片刻的事了。
到时候说书人只得哀叹一声,拍一下醒木,道一声悲哉。
不过,说书的人啊,在讲到这段故事的时候,应该可以换一个说法。
这个说法叫做——天不绝良善。
古道旁多的是茶馆,给来来往往的人提供一些方便。骑兵们并没有歇脚的想法,可店家似乎有意留人。
平地一声惊雷,吓得那些在长安城养的好好的马高高的抬起了蹄子。
惊马留人!
古道两侧蹿出一堆黑衣人,黑衣人们挥着手中的刀,狠狠的看着眼前的骑兵们。
“各位绿林好汉,”为首的骑士不愿耽误时间,安抚了胯下的马,拱拱手,“不知拦下我等,所为何事?若是没钱付酒水,兄弟我请了。这道,还请诸位能给个薄面。”
黑衣人好像首领不在,他们互相看了看,一人道:“我地龙帮今日帮主不在此处,不过,我等却是要代帮主讨个东西。”
骑兵首领笑了笑:“要甚?”
所要的,无非就是写金银财物,高了,也就是个武功秘籍,给他就是,夏皇不缺这玩意。
“我等要个公道!”
“我等要替忠良之后要个公道!”
骑兵首领怒极反笑:“公道?哪有公道?这把大刀就是公道!你们还真是蹬鼻子上脸啊,一群三四品的喽啰,也敢拦我们的路。”
“地龙帮?”他笑盈盈的念了念这个名字,“我看不用存在了。”
说着,马蹄冲前,一蹄激起尘埃,尘埃之中刀光如同匹练,便往身前一众黑衣人扫去。
黑衣人正当其锋,实力的差距从来不是一腔热血几句口号就能拉近的,避无可避之下就是连懒驴打滚都用不出来,只能闭目等死。
大好头颅,血洒高空,而这个从始至终没有来得及报上自家名字的小喽啰却是笑着死的。
嗯,这么死,比当天死在北门少侠手里,感觉要舒服的多啊。
骑兵首领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一群什么人,没想到都是群渣滓,连我一刀都挡不下,兄弟们,剁了他们再去……”
“我看还是不必去了。”
慵懒的嗓音自路边响起,却是茶馆之中喝了茶正午睡的路人。
他的声音不大,却准确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他慵懒的伸着腰,可是就在他伸腰的瞬间好像有某种力量渗透了过来。
就像是阳光,你或许遮得住,但一定感觉得到。
骑兵首领的刀停在了那里。
他摸摸鼻子,对自己出手晚了很愧疚,说实话,他没有想到来拦人的不止自己一个,毕竟他对这些黑衣人的映像不是很好。
甚至可以说是很不好。
长长的头发在身后随意的搭着,长剑挂在腰侧,眼中是拙峰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
他勾手,腰侧长剑出鞘,而后顺着他的手臂在空中划过一个曼妙的轨迹最后落回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