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离别意(七)(1 / 2)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卖进了将军府。
那时我还不大会记事,但我知道将我卖出去的不是我的爹娘,我从没见过我的爹娘。
将军府很大,但将军不喜奢华,府里的夫人小姐们住在内院,而我是她们的仆人中的一个。
将军府中有专门的人教我们武功,几个月后,主管将我带到将军面前,同在的,还有十余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其中有男有女。
将军说我们很有天赋,他说我们该为乜国,为我们的祖国,出一份力。
我从不知乜国给了我什么,但将军告诉我们,我们要时刻准备着为它献出生命。
后来,我们被秘密送到丹颐。
我们拥有相似命运的十四个人,被赋予了不同的使命,去往不同的地方。
在离开前,将军答应我们,将来的某一天,他会带着乜国的军队,收复每一寸失地,来带我们回家。
但我从未期待过,我早知自己没有家。
这天下于我只有来处与归处,没有乜国与丹颐。
我被将军府的人卖进了一个叫杏花楼的地方。
我看着带我来的那人满面红光的收下鸨母给的银子,一幅贪婪谄媚的穷酸样,但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冷,是警示,是提醒,他要我记得自己来自何处,背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很乖,不哭也不闹,鸨母很满意,赏了我一块糕点吃。
同一天被卖进来的女孩里,大多是哭天喊地的,鸨母可不是会哄小孩的善人,我听见她把人丢给楼里的打手,说,“给我收拾妥当了。”
在她眼里,我们只是明码标价的物品,只要好好收拾一顿,不哭不闹的去接客,给她把拿出去的银子赚回来,就够了。
但那天有个孩子跟我一样,她站在我身边,但没有接鸨母递过来的糕点。
我看见她眼里有泪,却倔强的不肯落下来。
我看了看手里的糕点,掰成两半,把一半递给她,“吃饱了,才有力气。”
我告诉她,但并非是想鼓励她逃跑,我看清了她的眼神,那是认命,也是不屈。
这或许看起来矛盾,但其实并不。
认命不是顺从,是无路可走的安然,不屈不是不顾一切的反抗,是绝处逢生的坚强。
我敬佩这样的人,所以我愿将食物分她一半,使两人看不见的命运交叠。
鸨母很喜欢我们两个,给了我们自己取名的权利。
她几乎没有犹豫,像是早就想好了,取了“随欢”二字。
而我没有方向,没有目的,追着她的脚步,取了我原本名字中的“玉”字,唤作“随玉”。
我后来问她,她悄悄告诉我,将她卖进杏花楼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
从此抛却姓名,重活一世,所以她早为自己想好了名字。
随心所欲,万般皆欢。
随欢。
她或许没能随心所欲,但的确做到了万般皆欢。
赵妈妈曾是楼中的花魁,随欢刚进楼里,做过几天她的侍女,那时她就很喜欢随欢。
后来赵妈妈傍上有权势的恩客,翻身做了杏花楼的主人,便将随欢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对待。
我讨了个便宜,得以学习一直青睐的琵琶,随欢胡闹似的去学琴,说什么要与我合奏,做永新城里独一无二的双生花。
随欢是个性格豪爽,但较真时又敏感纤细的女子。
在杏花楼十余年,随欢结识了许多人。其中不乏行走江湖的侠客,富甲一方的商人,高官及他们的公子。
我则一直站在她身后,抱着琵琶,做个温婉贤淑的跟班,竟意外的觉得幸福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