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能量领域四原理(1 / 2)
“依照《孤岛世纪第五版的能量分类法》,法则能量作为在半数位面最多人口使用的能量,得到了详细的描述和定义。
法则能量是【相互作用】的能量。
它的表现:
物质视野中,不夹杂任何其他能量的纯粹法术能量为不可见状态。
如同磁力不可见,引力不可见。
能量视野中,它的表现形式一般为连续而简单的多个几何形状。
例如圆环,方体,橄榄形,等等。
法则视野(少数难以沟通的法则生物天生具有的视野)则是较为复杂的状况:
法则生物使用的判断标准和语言模式常常迥异于另两种生物,使得他们的表述难以理解。
个体们经常将法则视野中的法则能量描述为‘剪刀星球’‘消化器’‘终极爆炸’‘红头婴儿’等等词汇。
后经过多年的探寻,翻译和总结,目前可以认为在法则视野中看到的法则能量,正如在物质视野中看到物质一般,是某种具象化的体现。
法则能量的原理:
由于其在物质层面上不可见的特性,主流的解释理论有‘组成论’‘波论’‘区域论’和‘勺论’四种。
这也是四种常见的解释领域能量的作用方式的理论。
其一,‘组成论’:
可以简单类比于生物中的结构论。
这种理论认为能量都是由可分割的,各式各样的细小颗粒组成——
类似于水的颗粒组成水类型元素能量,只不过组成法则能量的是无数细小的,透明状态的‘法则颗粒’而已。
目前公认可以被‘组成论’解释的能量领域有:元素能量领域,生命能量领域,等等。
其二,‘波论’
这种理论认为法则能量的作用,是通过空气中存在一种特殊的,在物质和能量视野中不可见,只和法则能量作用的背景物质的变化来体现的。
法则能量通过搅动这种特殊的法则背景,进行类似于“用石子激起水波”活动来产生不同影响。
‘波论’常见用于解释在自然界中天生含有,或天生领域能量的调用。
自然界的天生能量源或者生物自身提供了这种能量背景物。
例如天使和恶魔使用的秩序能量领域,失序能量领域,都被认为是通过‘波论’的原理在产生作用。
虽然如此,但以这种理论来解释法则能量,具有一个和‘组成论’差不多的重大缺陷:
因为无法观测到任何这种背景物质的证据,必须得假设法则能量的这种‘法则背景’为不可视。
而在能量视野中,法则能量分明为可视的,这便产生了秩序等能量领域没有的矛盾(例如秩序能量在自然界中的‘背景’和秩序能量本身都是可视的。)
其三,‘区域论’
‘区域论’是某种反向、各向异性的‘波论’。
又被称为‘场论’。
‘背景物质’的概念依然存在,但不再是无处不在的均匀物质,而以一块一块区域为划分,其中本身就含有特殊的要素——例如元素数目,种类和运动方向的集合。
这种含有特殊要素的区域背景物质的集合被称为‘区域场’。
和‘波论’的另一种区别,则是这种‘区域场’是法则能量经过调用本身形成的,法则法术的构成和释放即是对这种‘区域场’进行的编辑。
‘区域论’在解释空间能量领域,破坏能量领域,梦幻能量领域等具有区域性的能量时表现良好。改良后的‘区域论’也可以解释惑控,幻觉等点对点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