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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八章 爆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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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一眼他们此次出航的目的地,心中隐隐激动。

此时爪哇海的洋流正是由西往东,舰队不再停留,升起船帆顺着洋流一路往东行驶,几乎达到了全速航行,除了到沿途岛屿汲取淡水之外都不做停留。

其实舰船上也准备了简易的蒸馏设备提取淡水,但是为了有备无患,张晓珲还是尽量在每一处可以取水的岛屿储备足够的淡水,航海最致命的危险之一就是缺乏淡水。

至于欧洲大航海期间由于缺乏维生素摄取造成大量海员得了坏血病死亡,这点对中国人早就不成问题,除了可以用黄豆绿豆发豆芽之外,士兵们还充分发挥了农耕民族的种植天赋在船上种下生姜葱蒜韭菜等,而且茶叶也是补充维生素的良好来源。

舰队派人上岛取水动静都不小,也会遇见类似努犸他们部落的南岛语族,但他们显然比驽犸和他的族人们胆小得多,基本都是远远地躲开了,所以每次汲水都算顺利,但就在新几内亚的一次取水过程中遇上了麻烦。

这是离海边大约二百米远的一处瀑布冲刷形成的小湖泊,湖水大部分清澈见底,小部分被污染了,污染湖水的是人血。

至于为什么士兵们知晓那是人血,因为湖边聚集了一群人在分食一具人体。

不是,士兵们也不确定这些是不是人,因为他们脸上涂满颜料,有黄色有红色有黑色,头发卷曲蓬乱,扁平阔大的鼻子中间像耕牛一样穿了巨大的鼻环,嘴巴外凸嘴唇外翻,身上什么都没有,黑乎乎的也看不出涂没涂东西,仅下身套着一个一尺多长的尖筒。

湖边生了火堆,大概是要把那人体烤食了,但是也有人拿着内脏直接就生吃,许多士兵看到这一幕直接吐了出来。

“绕开他们到上游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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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珲说道。

就是担心会遇上今天这样的一幕,舰队进入新几内亚岛上取水时他都会亲自带队。

张晓珲自己也没亲眼见过食人族吃人,但是食人族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他们一直保留吃人的习俗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只所以没有继续保留下去,是因为食人部落有一种怪病是通过吃人传染的,这种怪病叫“库鲁病”,食人部落里的许多人会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怪笑声,只要他们这么一笑很快就会死去,最后还是一位勇敢的医生为了揭开这种疾病的病因深入食人部落跟他们一起生活,在目睹了部落里一位得了“库鲁病”的长者死后部落的葬礼上找到了答案。

在葬礼上,部落所有人聚齐后就割下了死者的脑袋,然后挖出了脑子,切成一片片分食。

这位医生把一片死者的大脑给黑猩猩吃了后,黑猩猩也得了“库鲁病”,而且他还发现“库鲁病”多发于女人和儿童,男性则少一些,原因是葬礼上分食死者时,男性有特权可以吃死者的肌肉,而大脑内脏等器官就由地位低的女人儿童分食。

这位医生最终得出结论:库鲁病的病原是一种慢性入侵大脑和神经系统的病毒,可以长期潜伏。

从此食人部落渐渐改掉了食人的习俗,“库鲁病”也不再流行了,这位医生最终因为这一发现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可见食人族不光是吃他们的敌人,也吃他们的亲人,而且吃的原因各不相同,吃敌人的原因跟南岛语族猎头的原因类似,把敌人吃掉就得到敌人的勇气和力量,而把亲人吃掉是因为爱他不想跟他分离。

而且这个族群是新几内亚群岛最古老的族群,在岛上生活了几万年,跟后来的南岛语族群之间长期陷入争斗,不是你猎我的头就是我吃你的肉。

今天这次吃人大餐看起来是某个南岛人被抓来分吃了,已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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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的肢体上的皮肤颜色比这些吃人的食人族明显浅上许多。

要是人还活着张晓珲当然会救上一救,可现在吃都吃了还能怎么着,杀上几个以示惩戒?别傻了,他们一走这些食人族又会马上去捕猎南岛人来吃掉,张晓珲他们杀几个他们就会吃几个回来,他们管这叫“死亡平衡”。

正在热热闹闹享受吃人大餐的食人生番也发现了张晓珲他们,虽然取水的士兵比食人生番还多上许多,但是这些食人生番一点都不怕他们,双方对视一阵后,食人生番挥动着手里的长矛,嘴里发出“嘿!嘿!”的声音驱赶他们。

这些土著们的武器都是长矛跟石头,因为随处可得,这个倒不必担忧,但是他们还有一样利器叫“吹箭”,将细小的染了处理过的箭毒木汁液沾染到竹箭的箭头,藏于两端开口约一米长的吹管中,临敌之际在吹管一端用力一吹,竹箭即从吹管另一端飞出,因为易于隐藏,我国古代的武林中也有类似暗器。

南岛语族是制作“吹箭”的行家里手,他们把箭毒木的汁液处理过不是因为仁慈只想麻醉敌人,而是因为箭毒木的汁液毒性太强,所谓的“见血封喉”,如果野兽被沾染过没有处理的箭毒木汁液毒死,那么吃了这个野兽的不管是人还是别的野兽都会中毒,可见这毒箭的可怕。

而处理过的箭毒木汁液箭头即可以杀死野兽,也不会在野兽体内残留毒素,可以放心食用。

张晓珲不确定这些食人生番有没有毒箭,但是万事小心为上,吹箭的射程达到了五十米远,离得越近威力越大。

“跟他们保持距离五十米以上,注意周围警戒,严防有人进入五十米以内,如果对方进入五十米内,先开枪警告,如果无效即刻开枪往腿部打!”张晓珲大声说道。

他不想杀人,但是对这些食人生番仁慈就会使自己的士兵陷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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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该怎么选择对张晓珲来说显而易见,往他们腿部射击已经是张晓珲可以做到的最大仁慈。

士兵们如临大敌,实在是眼前所见对他们来说太过惊悚恶心,负责警戒的兵士边走边退,负责提水的走得比以往快上许多,队伍绕开远远的要到瀑布上游取水。

“嘿!嘿!”食人生番大概是看出来张晓珲他们要取水,继续凶恶地驱赶着他们,士兵们没理他们继续往前走,这条溪流天生就在这里,难道只能他们用水不成?

主要也是张晓珲不会这些食人生番的语言,无法沟通,遭遇原始人类沟通不畅被杀死的事情屡见不鲜,他也懒得去费这个劲。

“不要慌,注意脚下。”张晓珲高声提醒队伍,他自己也拿着枪负责警戒。

那些食人生番看吓不退张晓珲一行,一个个都放下手中的人肉,拿起长矛弓着身子“嗷嗷”叫着呼啦啦就往这边冲杀过来。

艹!真是不打不行了。

张晓珲先开了第一枪,打中了一个食人生番的大腿,那食人生番惨叫一声倒下,但是别的食人生番眼睛都没眨一下,半点停留也没有继续往前冲。

反正死了就吃了永远在一起,所以食人生番们对死亡根本不惧怕。

结果可想而知,这么几十个食人生番还不够警戒兵士一人两梭子弹的,这些食人生番大概也是出去捕猎,全部都是成年男子,因为脸部被颜料糊着,年纪大小是看不出来的。

由于张晓珲交代了兵士们往食人生番的腿部射击,他们大部分人也只是失去行动能力,并没有丢掉性命,这下食人生番开始怕了,不过倒也没人大呼小叫喊痛,只是坐在地上茫然地看着张晓珲他们走远。

等张晓珲他们取水回来,这些食人生番已经开始自己采药抹上伤口止血,他们在这岛上生活了几万年,什么草有什么功能应该都摸得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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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食人生番大概率会继续活下去,他们的生命力比现代人强得多了。

之所以张晓珲这次必须要取上足够的水,是因为舰队已经来到了新几内亚岛的最东南端,离开这里他们就要进入茫茫大洋洲了,沿途绝大部分都是一些岛礁,没有淡水资源。

没错,张晓珲这一次远航的目的地是现代时的新西兰,而老皇帝已经给她另外命名为新洲。

之所以先到新西兰——新洲,而不是到澳大利亚——哦澳大利亚皇帝也另起了名字,叫塔洲,是因为新洲的环境气候跟塔州比起来宜居得多,新洲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差不大,夏季平均气温20度,冬季平均气温10左右,不冷不热正正好,且全岛雨量也极充沛。

而塔洲正相反,地理环境极差,还动不动发生火灾,一烧烧几个月,因此除了少量在那里生活了几万年的土著人外,连南岛语族群都待不下去,也因此欧美白人当年宁愿去跟新洲的毛利人抢地盘也不愿去塔州,让塔州沦为了大不列颠的罪犯流放地,直到塔州发现了金矿才陆陆续续有欧美白人进入。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如果跟上个时空差不多的话,新洲这个时间点还是一块从未有过人类踏足的处女地。

据考证,新洲在十四世纪之前是没有人类的,最早到达新洲的人类是南岛语族人的一支——毛利人,他们原本居住在波利尼西亚,在1350年开始迁徙到新洲定居,离现在还有最少三百年时间。

虽说就算毛利人先到大乾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在这块土地上落脚,但毕竟得要费上许多事,华夏文明的高度决定了即便是一开始以武力把人打归服了,但最终治理起来还是得尽量以德服人,而不能像欧美殖民者那样要么杀一遍要么抓了当奴隶,不然就使些下三滥手段弄死弄残,这也是华夏统治者后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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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热衷开疆拓土的原因,郑和下西洋就是典型案例。

舰队越往南航行气温越舒适,慢慢地都开始有些凉了,因为新洲最冷的月份就是6月、七月和八月,而现在正好处于新洲的冬季。

兵士们虽然觉得极为新奇,但是张晓珲已经给他们普及过相关的知识了,而他们出发前也都带够了御寒衣物,此刻大家都已经穿上了冬装。

“快看,竟有如此大的鹰隼!”甲板上有人惊呼。

前方已经看到陆地,新洲就在眼前,虽然还没登陆,士兵们已经被这座岛屿那美丽的景色所迷住,所有人都心情激荡。

终于来到将军给他们描述的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了,太值了,自己的一生有这般的机会真是太值了,回去以后可以吹一辈子的牛逼了,老了也可以跟孙子说:“孙子哎,你祖父我当年可是第一批到达新洲的人类啊!千千万万年前都没有人到过此地哪!”

美!想起来就美啊!

然而随着舰船快靠岸,岸上的情景已经看得清清楚楚时,天上飞来了一头巨鹰,这头巨鹰展翅足有四五米宽,鹰头鹰尾比人还长。

“隐蔽,立刻隐蔽!”张晓珲高声喝道。

这是在现代灭绝了几百年的哈斯特巨鹰!

这可是新西兰岛上唯一的人类天敌!这种巨鹰既然能捕食身高达三米六、体重500斤的新西兰巨鸟恐鸟,捕食一个成年人绝对轻而易举!

好在哈斯特巨鹰大概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舰船和人类,只是从他们头上掠过直扑岛上,原本趴下的士兵们都站起来往岛上看,眼前的一幕让他们目瞪口呆。

只见海岸上几头……几只巨鸟还是什么惊慌失措地跑着,只是那巨鸟身子实在太大了,脖子又太长,跑起来缓慢又笨拙。

那只鹰隼拍打着巨大的翅膀朝其中一只巨鸟飞去,两只锋利的举爪抓向巨鸟,巨鸟被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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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地上剧烈挣扎,但还是被巨鹰一口啄住了脖子折断,三两下把巨鸟的脖子跟脑袋咽进肚子里,接着又开始撕扯巨鸟,扯出一大块后用爪子抓稳飞走了。

士兵们也不知道是吓着了还是怎么了,舰船上极为安静,连舰船其实已经听下来也没几个人注意到。

娘哎!这就是将军说的世外桃源啊!

会被巨鹰捕食的世外桃源!还有那个巨鸟是什么鬼,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不对,这也不叫鸟啊!连跑都跑不动更别说飞了,不能飞哪有资格叫“鸟”……

“刚刚飞过的是世界上最大的鹰,就叫巨鹰,它捕食的是世界上最大的鸟,叫恐鸟,这巨鹰主要就是以恐鸟为食物,大家出门带着枪,实在不行就开枪打它,这么大面积的鹰你们肯定能打着的。”张晓珲说道。

虽然向这些巨鹰开枪很让人痛心,毕竟已经灭绝过一回了,但是跟人类的生存发展比起来,只能选择让人活着,地球上许多物种都灭绝了,多了一种巨鹰也没办法,当然,如果能保护它们张晓珲还是愿意保护的。

而保护巨鹰首要条件就是保护它们的食物,新西兰从65万年前的白垩纪开始与其他大陆分离,岛上没有土生土长的哺乳动物,因此巨鹰处于岛上的食物链顶端,随着毛利人出现在新西兰,他们以恐鸟作为重要的食物来源,在毛利人到来两百年的时间里,恐鸟完全消失,而失去食物的巨鹰也随之灭绝了。

如果妹妹看到这些物种,不定得激动开心成什么样才好,自己回程时带上一对恐鸟,肯定比京京进城还要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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