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汇演开始(下下)(1 / 2)
魏县上场之后,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了。
不对劲倒也不是以为没有人欢呼。
台下的同学们还是很兴奋的。
但是,唯一让魏县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就是台下的记者们,他们兴致缺缺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魏县想不明白。
不过魏县也并没有计较这些记者的兴致缺缺。
他这记者们的兴致缺缺归功于自己的错觉了。
魏县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首我的新歌《回首》……”魏县微笑着说道。
随着音乐响起,魏县也慢慢进入状态。
歌声响起。
沈科也在关注着魏县。
作为一个歌手,魏县的唱功是值得肯定的,最起码沈科挑不出什么毛病。
……
嗯,确实可以。
单独拎出这首歌来说的话。
沈科觉得还是很好听的。
但……沈科觉得,单单凭借好听这个概念,同自己之前的《素颜》来相比较的。
可能,魏县真的不行。
沈科到现在为止,终于松了口气。
就算是不懂音乐的沈科,也知道,魏县这首歌,远远不是自己的对手,或者说,魏县的这首歌,远远比不上《素颜》。。
这次的汇演冠军,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稳稳拿下了。
常薇并不在意汇演冠军,她也没有心思去听魏县唱歌,哪怕是新歌,常薇也没有兴趣。
这并不能让常薇感兴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常薇发现,自己的关注点莫名其妙的发生了变化。
竟然开始变得关注起沈科,心心念念。
在她心里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沈科在她心里面的位置已经发生了变化。
常薇现在就是在思考这个问题。
究竟是什么时候呢?
或者说,是在沈科表露出他有钱的时候?
常薇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清高的人。
爱美之心不可耻,人人都有。
那自己喜欢钱,这难道就是错的吗?
常薇并不这样认为。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个错误的价值观,不值得提倡。
确实,嫌贫爱富并不是好的品格,不需要反对,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但是呢,常薇仔细一想,自己难道真的是在沈科豪气给自己消费的时候,对沈科产生的爱慕吗?
甚至是现在直接迷恋上了沈科。
那时候,沈科约自己出去。
被李小冉做闺蜜,常薇自然知道,那时候的沈科就是自己的一个舔狗,虽然是唯一一个,但是也不可否认,那时候的沈科就是舔狗。
沈科最开始,直接把奢侈品店买下来的时候,常薇仅仅只是震惊沈科竟然这么有钱。
如果说,当时她最多的内心想法。
并不是想要攀上沈科这个有钱人,而是感到害怕,束手束脚。
以及后来,也是这样。
沈科在她心中的地位慢慢庞大起来,变的她高不可攀。
闺蜜,李小冉说道。
钓鱼,要找好目标。
要降维打击。
尤其是,自己这样的新手,不应该直接想着打大BOSS。
这样容易被反杀……
回忆了那天。
常薇就算想骗自己,是因为沈科有钱自己才喜欢上他的。
这样更好。
可以说自己现实,也可以说,自己的想法简单,喜欢钱。
但是,常薇却发现,自己根本骗不了自己。
她不是因为沈科有钱才喜欢上他的。
或者说,是沈科离开之后。
返回八星酒店,去救米小露的时候。
虽然沈科没有告诉自己。
但是常薇知道,沈科离开之后去的地方就是八星酒店。
他就是去救米小露的。
那时候,常薇心里没有感觉到酸酸的,反而有一种安全感。
就算是,米小露背叛了沈科,但是在米小露背叛了沈科之后,沈科还是选择了去帮助米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