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猫喜欢程惑(2 / 2)
“你这次会在这里呆多久,我买了新猫条和罐头,不过全都邮到雀城去了。”程惑抱着猫,小心翼翼地抱紧双臂以防它掉下去,“还有冻干。”
狸花猫的眼睛亮了一下。
虽然她是自由的狸花猫,但是,但是猫条好吃,罐头好吃,冻干更好吃!
所以她最喜欢程惑啦!
程惑也最喜欢飞白。
他在医院不能离开病床的那段时间,宋知则很忙,也很疲惫,那边的时间流速和现实并不一样,程惑看着宋知则以几百倍的速度从活泼灵动变的心事重重,在他在病床上盯着天花板的短暂时间里,宋知则经历了无数次分别。
那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病房,生活在下一秒就要死了的恐惧感里,每天唯一的期待就是看窗外的野猫今天叼的是什么零食。
后来他的病好了,那只猫也不见了。
飞白并不是那只狸花猫,但是这不耽误他最喜欢飞白。
“叫他们俩先去睡一觉吧,我们十二点去庙会玩。”宋知则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鬼市的庙会可是很有意思的。”
岳媛留在沈家不回来,小姑娘想多和朋友在一起,宋知则了解,楼上关着的方徵,他作为一个全球通缉犯还是老实在屋里待着吧。
程惑听过博古街的鬼市。
那是鬼魂与人间界的重叠点,只有鬼修能够带人进入鬼市,但是由于修真界衰败,修士总共就没多少,鬼修早就没了,博古街鬼市也只是写在程家万卷书藏里的传闻。
宋知则神色狡黠:“鬼市的主人打麻将打的非常好。”
好久没打麻将了,有点手痒。
她在自由洲的时候可是麻将之神,靠打麻将赢的钱都能盖一座角斗场了。
要不是去打麻将她也不会认识棕熊,这小子砸自由洲?城角斗场的时候,她正好在角斗场观赏厅上跟角斗场主人打麻将。
棕熊在底下带着贫民窟的人发动反叛,用拳头砸碎拿他们命来赚钱的角斗场的墙,宋知则在上面掀了麻将桌,把一张九饼塞进角斗场主人菲洛克男爵的头盖骨里。
最烦出老千的人了。
菲洛克男爵是贵族,宋知则弄死了他需要坐牢子,狐狸远渡重洋来捞人的时候顺便棕熊也捞了出来,宋知则客套地问了问他后续打算,但是没想到半个月后听见他加入了鼠疫并且成了角斗场的新主人。
?城是自由洲最为落后的城市,这里手上人命不超过十的人都算得上是胆小懦弱的普通人,真正的普通人则生活在拥挤的贫民镇,靠着给城中居住的贵族做事来勉强糊口。
角斗场就是最受人欢迎的地方,进入角斗场的人都会花一笔足以掏空他们积蓄的钱签订生死契约,表明在场上死亡和角斗场毫无关系,死在角斗场的选手家人会获得一笔赔偿金。
在角斗场上战死是荣誉的事情。
菲洛克男爵靠角斗场赚的盆满钵满,不过他太贪婪,每年给?城城主的分成逐年降低,以至于?城城主又砸了一张白板进去,把菲洛克男爵弄死了。
菲洛克男爵是狼人,自愈能力很强。
不过她是城主,连去牢子走个过场都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