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所谓合作(2 / 2)
后来还是陆懿和廖惊卓两个人带着人去谈的,好歹把钱追了回来。
梁柯原负责广告投放项目,在各种二三线城市的小区电梯里投放广告,其实就是照抄大城市的做法。
要说这个梁柯原,眼光是可以,永远能快人一步捕捉到商机,但是他和陈越一个毛病,投机取巧,自己不去干,老是使唤别人去干。
其实身为老板,并不需要事必躬亲也没错,只要给钱到位,有的是人替他们干活。
但是这个梁柯原偏不,他在生意场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抠搜,过河拆桥。
小胖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年轻人,因为坚信跟着梁柯原和陈越能赚到钱,也入股了一小部分,他负责的是一个海鲜项目,具体怎么干,因为陆懿了解的不多,也不清楚是如何运作的,但是好在也能赚钱。
三个人就这样磕磕碰碰开始合作了,直到年底分红的时候,陈越才告诉陆懿他和小胖两个人每个月的收益都要交给梁柯原。
而且陈越连带队的员工们的提成都没付,一股脑全给了梁柯原。导致每次给员工们发工资都要经过梁柯原的同意。
陆懿也没说啥,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做主,也没错,不然各说各话,很难管理。
就只是问他能分到多少,结果陈越告诉他,他和小胖两个人一年下来不但赚不到钱,还要倒贴钱给梁柯原。
一问数目,好家伙,两个人每人反而倒欠梁柯原是好几万,加起来得有十多万。
其实三个人每个人除去日常花销,除了小胖的海鲜项目有实体店铺,需要成本之外,他俩的项目完全没有成本,食宿都有合作的老板提供,按理说付完员工收入之后就是纯收入了。
陈越带了十多个人的团队,每人每个月可以出两场活动,员工和公司直接五五分账,算下来一年收入至少五百多万,除去员工工资和各种日常消费,少说也得盈利两百万。
小胖那边说是自己有302万的收入,他甚至都有明细。其实梁柯原的广告投放项目才是最赚钱的,但是他俩都不知道他具体的收入。
两个人一起找梁柯原讨要说法的时候,梁柯原直接拿出一个账本,告诉他们每一笔钱出在哪里。
公司买了一辆200万的商务车,现在是梁柯原开着,小胖的海鲜商铺的租赁费用以及日常养护费,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费用,这些他俩都没说啥,起码知道钱花在了哪里。
最奇怪的是有十几场上万元的商务酒会消费记录,陈越和小胖他俩毫不知情,梁柯原详细记录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因为什么原因请了什么人喝酒。
虽然陈越和小胖怀疑他的真实性和真实目的,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最离谱的是梁柯原拿出他快上百次在不同地方,不同酒店的开房记录。
两人都知道他什么德行,才忍不住揍了他一顿,梁柯原最后不耐烦得给他俩每人十万,就把他俩给打发了,他们三个人的合伙就这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