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死(2 / 2)
大家都互相看了看,最终都看向身体最强壮的杂毛大叔。
杂毛大叔是一位高大肥胖的大叔。他头发蓬松,胡须杂乱。他从前是屠夫,杀牛的,平时他是最勇敢的一个,遇到什么人事,他都是第一个上去。
前段时间,有两个施工小队起了冲突,准备刀兵相见,是他站在卡车车头上,大吼一声镇住了全场。
大家对杂毛大叔充满了期待。希望他去确认一下那东西是怎么回事。
“鬼?我不行。我不懂,要懂的人去才行,白哥你怎么说,您老要不要去一下……。”,杂毛大叔小声的说道。
大家便又齐齐看向最年长的白毛大叔,大家都叫他白叔。
他的头发全白了,只有后脑勺有一撮黑毛,因为那里长了一个黑疙瘩,所以白毛占领不了这片高地。他的脸是红色的,也有人叫他红鬼。
“别看我,我也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我也没经验,我上有老下有小的,就这样去,不合适……。”,白毛大叔一脸愁容,他用力的拉了拉衣服,盖住自己干瘦强壮的胸口。
“我不懂。对了,问问大学生。大学生懂得多。”,白毛大叔赶紧提到宋驰。
大家又齐齐看向宋驰。
“大学......没教过这个呀......,书上也没有......,真的,……。”,宋驰赶紧说道。
“没事,可以去长长见识!”,一个人说道。
“可是我又不想去长见识!我怕死!”,宋驰说道。
“年纪轻轻的,怕什么死呢!”一个大叔毫不客气的说道。
“难道年轻就不能怕死吗?”,宋驰震惊的说道。
大家都停顿了一分钟。宋驰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年轻确实可以怕死。
“要不大家都别去了,回去继续干活?”,一个大叔说道。
“现在不弄清楚那东西,大家晚上能睡得着吗?况且厂房的灯都熄灭了。我看那鬼不想放过我们啊。”
大家纷纷点头,心情无比沉重。
“我可不可以最后一个死!”,一个穿着破夹克的大叔似乎心如死灰,他说道,“我毕竟是新来的。”
大家便齐齐看看他,一脸的震惊。这新不新来,和先不先死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大家相互对视,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觉得,我们需要一个年轻有为的救世主,那个救世主必定是长得最帅的,最有前途的,……”,白叔看着宋驰说道。
大家又齐齐看向宋驰,投射出一种鼓励和崇拜的眼神。
宋驰一脸鄙视的看着这一群大叔,这不是鼓励自己去送死吗?!莫名其妙!
突然,一声惊雷响起,大家不免心神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