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辣椒致死案(2 / 2)
“据报道,我们刚刚采访了即将进入法庭的昭武,昭武对本期案件有绝对的把握能够胜诉。其轻蔑的态度,并不把云岚律师事务所和罗飞老师放在眼里。”
“据报道,昭武似乎掌握了什么决定性证据,死者的死因也许与天府的兔火锅店无关,有外界猜测,死者明知自己肾衰竭,故意来到火锅店吃火锅进行自杀举动,讹取火锅店大量赔偿金。”
“据报道,死者就是昭武毒害的,所以昭武有决定性的把握能够胜诉。”
这群媒体们,越报道越邪乎。
更有媒体曝出,昭武使用了什么阵法,杀害了死者,为的就是能够接手这起案件。
有关昭武懂玄学的事情,迅速登上了热搜。
由于是公开庭审,本案件被各大主播直播。
在资料提交之后,当事人陈述事实经过。
丁喜成一五一十地描述了整个事情经过,无半分夸大与造假。昭武知道,当时的整个过程,全都被直播出去,一旦有与事实不符的,会立刻遭到对方的质疑。
陈慧在比对了他在警局的口供和现场直播视频之后,发现并无异样,便提出疑问。
“你在为我的当事人做这道火锅的时候,是否知道双倍的特辣会影响身体的健康。”
丁喜成:“我知道。”
“即便如此,你为何还要制作这种有可能威胁到当事人身体健康的火锅?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餐厅作为公共场所,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昭武:“我反对,我的当事人,火锅店老板丁喜成在制作火锅之前,已经对对方进行过劝阻。”
陈慧:“可事实证明你方当事人的劝住是无效的,而本案确实因为火锅店的火锅导致当事人死亡。”
昭武说到:“我方已经向法院提供了证据,证明我方饭店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均符合相关标准的,无任何非法的添加剂,所以有理由说明,尚景橘的死与我们店的材料无关。”
陈慧:“你的意思是说,在你们饭店出事,与你们饭店无关?”
陈慧的反问不可谓不犀利,她并没有急于为自己进行辩解,或者提出证据。反而让昭武提出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为何与饭店无关。
昭武说到:“请注意,死者是死于肾衰竭。”
陈慧笑了笑,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便继续说到:“饭店的火锅,会导致肾衰竭致死,就理应在饭店相关位置明确提示或劝住,我调查了整个饭店,无一处对此进行明示,食客与餐厅之间必然是存在一个合同关系。餐厅除了要提供菜品外,还需要保证菜品的安全,如今正是餐厅老板的菜品导致我的委托人之子尚景橘,饭店老板丁喜成理应进行赔偿。”
果然云岚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陈慧伶牙利嘴,在她所涉的套下,昭武一句死者死于肾衰竭,将自己推上悬崖。
要知道,即便贴上警示牌,难道就能够做到免责了吗?打个比方,某人在某商场的卫生间,上面贴着小心路滑,结果这个人摔倒受到重伤,那么商场真的就可以免责了吗?这显然是不能的。即便火锅店老板进行了口头提示。
昭武想了想说道:“本店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从直播视频上可以看到,我的委托人在事前多提醒,这个辣度会造成身体不适,而且是对方主动提出要双倍特辣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死者与我的委托人丁喜成达成口头邀约,我的委托人丁喜成按照死者的要求作出符合他口味的双倍特辣,完成委托,这一点来看,我方委托人并无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