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受欢迎歌手(2 / 2)
虽然他表面上不近人情,但是内心,却是火热的呢。
但是这些话她都没有说出来,十岁的孩子只知道自己对那个人的好感,就因为池塘的那一次相遇,莫名增长了好多。
于家和宋家常年有生意上的往来,于是此后的日子,宋念安见到于慕阳的时间就多了。
孩子之间的相处,无非就是在一起聊聊老师,聊聊同学,于慕阳一开始不怎么愿意说话,但耐不住宋念安的喋喋不休,便也渐渐和她熟络起来。
于慕阳会弹钢琴,会弹吉他,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暑假的时候他背着吉他来她房间里弹琴,窗外拂过和煦的风,阳光正好,轻快的吉他声从她的房里飞了出去,飞向云端。
彼时她握着手里的画笔,一笔一划认真地在雪白的宣纸上勾勒出他的轮廓,从十二岁到十五岁,宣纸上的人越来越成熟,五官也出落得越来越英俊,等到念安十五岁那年,他从座位上站起,恍若一座大山,她眯着眼睛看他,原来他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了。
两个人情投意合,总有很多相同的话题,他们聊未来,聊生活,聊同学,也聊老师。
那时候宋念安以为,那就是永远。
直到有一天,她问他:“你的梦想是什么?”
于慕阳把视线从暑假作业中抽出来,干净的手指轮番敲打着她的书桌,“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流浪歌手,唱着自己的民谣,过着简单的生活。”
宋念安心里“咯噔”一下,仿佛南极的冰川,瞬间融化轰然倒塌。
他的梦想,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念安以为,他那么喜欢音乐,就是为了能做一名歌手,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活在很多人的心里。
然后他会和她一起,在未来的某一天,向她告白,然后两人幸福地在一起,度过余生。
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故事,不就是这样写的么?
可是于慕阳不愿做王子,也不愿娶公主,在他的心里,他的追求就是无忧无虑的生活,就是他手里的一把吉他,还有一大把唱不完的民谣小调。
他的梦想在别人眼里都显得那么幼稚可笑。
宋念安之前也这样认为,直到后来她看到他眼神中的执着,她才恍然大悟——他们都错了。
就在十五岁那年,宋念安第一次意识到,于慕阳想要的生活里,并没有她。
而在她的十五岁,她也做出了另一个让她疯狂的决定:放弃画画,开始学音乐。
“你的梦想呢?”两年后,于慕阳这样问她。
她笑了笑说,“像你一样,做一个不羁的音乐人。”
于慕阳扶着吉他大笑,说没想到原来梦想也是会传染的啊。
她就突然停住了微笑,望着少年俊郎的侧脸发愣。
“如果,这样就可以永远陪在你身边,就算是没有了让我坚持的理由,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吃吃地笑了,嘴角涌上浅浅的梨涡。
于慕阳很喜欢民谣,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喜欢放着各种不同的CD,他喜欢李志,也喜欢宋冬野。
可是念安不懂,不懂那两个男人唱的是弥漫着怎样风情的歌曲,可是因为他们是于慕阳喜欢的人,所以宋念安也接受着他们诉说着沙哑的嗓子。
闲着无聊的时候,他老是抱着他那把漂亮顺手的吉他坐在花园里自弹自唱。
他的嗓音很清澈,并不能唱出宋冬野那种低沉沙哑的歌声来,可是歌词很美,徐缓悠长,从他的嘴里唱出来之后竟然让念安觉得很美。
是真的很美,少年就坐在院子后面的大树下,清风徐来,掀起阵阵花香,竟然让念安痴痴地看了一个下午。
如果,这就是永远,那该有多好。
念安趴在花坛的一旁,还像小时候那样撑着两条手臂看着眼前的少年郎。
少年五官立体,嗓音迷人,就样肆无忌惮地占据了她很多个情窦初开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