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大水怪来咯(内含锐评不喜勿看)(1 / 2)
家里有点事啊。
比较大的事,大到什么程度呢,我特么现在还在和JC面对面做笔录。
也算是达成一个小成就了,在JC面前码字。
然后确实有点卡文,后面的剧情很重要,又不想随随便便写出来。
不如水水番外写点感言啥的。
但是很抱歉,我真的连番外都写不出来,而且有篇幅能够让我多水一点的长番外,都在很前面,我翻不到...
还是来点小谈话吧。
毕竟很久没感言了。
说实在话这档子事确实打乱了我的节奏,如果按照一开始的,就现在的更新速度,有目共睹啊,至少也恢复了以前的更新速度。
我这个感言是打算五十万字或者六十万字再发的,那个时候凝光申鹤篇也差不多结束了。
也刚好是大章节结束,再加上许久没有闲聊什么的,那个时候放再合适不过。
但是现在没办法,我脑袋真的都是空的,只能写到哪就是哪。
我在此立誓,以后我码字不留存稿,我天天被JC叔叔找喝茶。
...
最近看到书评区有人说抽象,看不懂什么的,我的问题,埋东西埋太多了。
多到什么程度呢,最早的伏笔可以追溯到个位数章节。
我其实很期待自己能够写到那个字数,我埋了很多,关于结局的,关于至冬,关于蒙德。
我感觉应该没有人会猜到,也许只是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可以贯穿全文。
然后我看到有人骂我,这么喜欢埋伏笔,给谁看?反正他不乐意看,并觉得我很傻逼。
我说我乐意。
为什么乐意?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故事情节诞生的时候,一个一个简体字在屏幕上出现的时候,是谁第一眼看到它们。
是我。
我在这本书里包藏了太多太多的私心,完本的那一天我会说个明白。
比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个,我最用心的角色是哪个,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哪一个等等,这些其实都是我的私心。
但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喜欢哪个我当然控制不了,你们喜欢我的书我肯定开心。
扯回伏笔的事儿。
当那些文字诞生的第一瞬间,看到它们第一眼的人,就是我。
也就是说,我在做一件对于作者来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也就是我最大的私心。
这本书,完全是为我自己而服务的。
每一个情节在我的脑海里滚动的时候,如果我从里面感觉不到我在输出的主观情感,喜怒哀乐,我会毫不犹豫地打掉,重新思考。
或者每一个字我都会扣扣索索。
大家都听过那个故事,贾岛的“僧推月下门”和“僧敲月下门”,这点我就懒得水了,没看过的同学自己去看看。
就是一个字眼,我都要反复斟酌数遍。
说到这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我的码字速度,时速四千。
但是我平时的码字速度,是两千。
因为我总是写了删删了写,我在考虑哪个字眼最好看。
最基础的“的地得”我就懒得说了,你能在我的书里发现我这种基础语法错误,欢迎找我,我给你发红包。
更多的是动作和语言神态,这三种,我会抠字眼抠很久,我会找到我心里最恰当的那一个字,那一个词。
但是我现在脑子比较空,一下子没想出来,你们觉得好的可以说。
我可以举个其它的例子,就是称呼。
你可以发现,如果我上一句用的是“苏悯”那么下一段用的应该就是“他”、“大先生”、“先生”、“白衣”等等。
为什么?
第一是读法,一直叫叫叫一个名字,我真的不习惯,而且不同时候的不同称呼也是可以推动对话的,第二是不会视觉疲劳,一直叫一个,说真的,我很累,看着累。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个,视角切换。
苏悯是第三人称,他是第二人称,说话时用“我”就是第一人称。
往下延伸,在下,阁下,那位,某人,等等指代词语,我也是要抠的。
包括视角的远近,景色的变化,就是大家熟知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简单的一个例子。
远处走来一位白衣先生,衣袖一卷,卷了半山的春日桃花、湖光水色,他撑着一把纸伞,手里捧着册子,腰上挂着一枚石刻,近前看,眉眼温和,像个书生,他笑言道:“在下苏悯,不吝赐教。”那对面的白发仙人额前发丝轻扬,也不做声,只是微抬手中的银枪,枪尖所指,应了他的话。
看到这么多字,下意识以为是水。(虽然现在真的是水)
但要是加上剧情人设呢。
远道而来的求仙者苏悯,背地里是大陆之上的王座。
不谙世事不知深浅的白发仙人,举枪的时候发现对方与自己挂着同样的红绳。
可以开始写了。
然后一个一个字眼抠。
这里有两个“卷”,我不喜欢,改成“拂”,春日桃花是物,湖光水色是景,用卷可以很生动,但是互相冲突有语病,所以要换,撑着一把纸伞,伞是凝光送的,应该详细说,册子是胡桃的,应该是两本, 书生再带点描写。然后是申鹤,没写神态,应该加上“绣眉轻扬”,和前面的轻扬重合,那就改,微抬不够气势,这个气势是可以做后面的反差对比的, 枪尖所指其实是一个意义不明的词,得改,最后是标点符号和分段。
然后改完就变成了。
远处走来一位白衣人影,衣袖轻拂,卷了半山的春日光景、桃粉水色,单手撑一把鸳鸯相依,手里夹住两本册子,腰上挂着一枚石刻。等近前来看,眉眼温和,像个启蒙先生,他微一拘礼,笑言道:“在下苏悯,不吝赐教。”
礼之所向,那白衣仙人额前发丝飞舞,秀眉轻扬,枪尖划出一道锋鸣,银银之光,应了他的话,又掀起一条红绳。
一截红绳在她的手上摇摇晃晃,与那人手腕上的那一根,一模一样。
OK,是不是看完感觉更水了!
虽然但是,这真的是我最喜欢的表达方式,也就是独属于我自己的文风。
我知道很多人可能会说还喜欢这一种的。
申鹤举枪对准他,手腕上飘出一截红绳,而后她眉头微蹙,目光所致,对方的手腕上,竟然也有一条。怎么会?她的心湖猛地泛起一股涟漪,这红绳她再熟悉不过,怎么此人身上竟然还有一根。她自己都可能没发现,在那一瞬间,她的呼吸都紊乱了。就好像命中注定一般,两人注定再此相遇。
这种也有优点,就是快,很快啊,一下子就代入申鹤已经非你不可了,开始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但是我不喜欢。
第一,人设问题,OOC这种事向来就是见仁见智,有人觉得可以,但是我觉得不可以,不谙世事不知深浅的申鹤哪里去了?
先出感情线再立人设,不是我的风格,相反写这种东西,其实我觉得是最累的。
先出人设再出改变,饱满人设的同时再出感情线,是我会写的东西。
诶,那就又有问题了,那大家看这小说,看得不就是人物互动,快进到上床生孩子一胎八个吗?
我知道,我都懂,大家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但是我没写,我啥也没写,我在写故事,就只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