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背景(2 / 2)
“你好意思说的,我姑家的那些什么茶叶什么时候有我的份了,不全被笑笑给拿了吗?”
“滚,三秒钟之内,你不滚,我让人把你关了。”
“小气,笑笑就是跟你学的,以前笑笑多好。行行行,我滚,我滚。”
等到这家伙走了之后,唐天也是摇了摇头,随即重新打开了卷宗。
田俊,今年28岁,通城崇川区人,三年前的10月3日国庆长假期间,和一帮朋友在市区的天堂酒吧喝酒,一帮人总共9个人,六男三女,九个人从晚上的9点多一直喝到凌晨,在晚上的十一点二十九分的时候,田俊在去卫生间的时候和酒吧的顾客张宏发生了口角,两人在卫生间门口产生了肢体冲突,随后引发了两帮人的冲突。
好在酒吧老板出现得及时,最终避免了这场冲突。
凌晨十二点半田俊等人相继离开了,而张宏一帮人则是一直喝到凌晨两点多,监控显示张宏离开的时间是凌晨的两点三十七分。
张宏的家住在离酒吧不足一千米的城港新村,所以他是步行回家的,可是在凌晨的四点五十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出警的民警发现张宏就倒在距离城港新村不足两百米路边的花坛里。
并且民警到达现场的时候张宏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经过法医的尸检,张宏是被人用钝器击打了后脑勺,并且根据颅骨的碎裂情况看,击打的次数还不止一次,可以肯定凶手就是要致他于死地。
并且法医根据伤痕判断凶器是一种棍棒之类的东西。
随后市局刑警队接手了这个案子,并且很快就找到了酒吧,然后查到了张宏和田俊的矛盾冲突,这一点酒吧的老板和酒吧的工作人员都证实了。
另外还找到了张宏出事路段的监控,虽然没有拍到张宏被杀的画面,但是有一辆苏F68F888车牌的摩托车非常可疑,因为驾车人带着头盔无法拍到脸部,但是根据调查车辆信息显示这辆车是田俊的车。
随即警方这边立即将田俊作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然后带人到了田俊的家里,警察到的时候这家伙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在搜查的过程当中更是在这家伙的客厅里发现了一根棒球棍,上面还有受害人张宏的血迹。
然后通过监控证实田俊停在车库里的摩托车就是监控当中出现的那辆。
另外小区内的监控也显示,田俊是凌晨的一点二十进的家门,然后在一点四十三的时候那辆摩托车驶出了小区。
另外小区保安证实开摩托车出去的正是田俊,因为他和田俊打了招呼的。
保安说虽然田俊只是朝他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但是他平时也是这样,而且骑车的那个人身型很像田俊。
有了这些证据,警方立即对田俊进行刑事拘留。
随后对田俊进行了审讯。
接下来的事情就跟之前郑卫国说的那样了,这家伙在第一次审讯的时候很快就交代是他杀了张宏,可是到了法庭却翻供了。
接二连三之后,这个案子就卡在这儿了。
唐天坐在那里摇了摇头,案子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凶器有,凶器上有受害人的血迹,有田俊的指纹,另外监控也有,虽然没有拍到脸。
而且这个案子也符合一个纨绔子弟的风格,大丰集团是通城市值最大的集团公司,可谓是通城最大的纳税大户,作为这样的一个集团公司的太子爷,岂能随便的被人欺负了,再加上又喝了酒,这些都说得通。
想了一会儿之后,唐天拿起桌子上的内部电话。
“王队,你到我这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