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到手的福利(1 / 2)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之。
黛玉二十多年的宠后生涯一直在表达自己对于缠足一事的厌恶,所以朝堂上汉人出身的官员们闻弦歌而知雅意,妻子老娘已经是积年的小脚不好改变,但小辈们尚未缠足的,几乎都没有再继续这恶习,就算已经缠了的,也很快放了下去。
如此,太医院还曾专门召集人手研究过这放脚的事儿,毕竟缠足的确是要将脚骨打折才能缠出三寸金莲来。
大多数男人虽然喜好小脚,但那是建立在一双三寸金莲用上香粉且裹在长长的裹脚布里,那精致又散发着清香的模样。
可实际上的小脚不止不能说有任何的精致之处,甚至连味道都十分不好闻,尤其是大夏天的,单单想象一下反复腐烂却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伤口患处那滋味儿,就已经足够人消受的了,谁见了一双小脚的真容,还有勇气把玩呢?
所以啊,至少在京城做官的汉臣,连带着他们的亲戚朋友家,早在二十年前就开始放脚了,后续也没有再继续为家中女眷缠足,结亲的时候不拘嫁娶,都选择的那些没有小辈缠足的人家。
然后随着海上贸易的兴起和羊毛生意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女性自己选择不缠足,而看到女子赚了钱的家长们也都纷纷选择不再给家中女眷缠足,毕竟不缠足这件事情的接受度越来越高,他们都不必再担心缠足与否对家中儿女婚事的影响。
当然,除了京中的官员们,随后响应的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们。
朝廷不过是稍稍抬高了商人的地位, 不少商人们做起事情来的决断可比京中的官员们还要厉害。
所以,二十多年的时间折腾下来,除了一些特殊场合依旧在给女孩儿缠足,再有就是一些稍微偏远的城镇里的女孩儿继续在缠足,其他地方几乎都已经实际废除了缠足这一条陋习。
新帝上位之后秉承太上皇后的懿旨,通令全国,凡是五服以内亲属有缠足稚童的,均不得为官;已经为官的,则必须让稚童放足,如若不然就要主动辞官。
若是有不从的,朝廷便要追究抗旨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