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可认罪(1 / 2)
罗紫悦也打开了自己的那份,看到上面同样写着‘律师告知函’的字眼,完全傻眼了:“什么意思?”
苏九七不急不缓地朝脸色煞白的高琳说:“高女士,你犯了诽谤罪。”
“什,什么诽谤罪,你们别胡说!”高琳已经彻底慌了,都快急哭了。
苏九七面无表情地看向了琴岚。
“诶,九七你怎么不直接把律师找来呢。”安梓离疑惑问道。
苏九七:“律师人在国外,我只是负责转达,并没有更详细的解释。”
萧易抽了下嘴角:“那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韩寻已经明白了,他不由笑了下,解释道:“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不是诽谤罪是什么?”
苏九七和韩寻对上视线,颔首算打了招呼,然后又看向正在仔细看信件的罗紫悦说:“罗小姐,你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罗紫悦还在解读内容,一下没反应过来,“什么?”
韩寻这就不解了,疑惑地看向了琴岚。
高琳的作为,过去的事,这些他都已经知道了,确实坐实了罪名,甚至背后还会牵扯到更多贿赂等案。但罗紫悦侵犯隐私…琴岚没有和他提起过,所以他也不清楚。
琴岚看着罗紫悦,缓缓开口:“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跟踪他人、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以上行为都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琴岚说完,空气安静了一瞬。
不但是罗紫悦,其他人也懵。
琴岚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却听着似笑非笑的:“之前我只是懒得去管你,你不会就忘了自己做过什么事吧?”
罗紫悦脸色瞬间白了,她手紧了紧,纸张被捏出了皱褶。
在几人疑惑的目光下,琴岚缓声解释:“从旧账慢慢说起吧,首先转来的时候你把我关仓库是第一次,后来就发生很多小事,比如时不时被关厕所,天降脏水鸡蛋,鞋子里的图钉,抽屉里莫名其妙出现的青蛙蟑螂老鼠…这些都是霸凌罪……”
罗紫悦连忙反驳:“那不是我干的!那是顾瑶……”她突然又噤了声。
琴岚的语气有些不明,让人听不出是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不是你指使的顾瑶吗?”
“我……”罗紫悦一时说不出话来,她无法肯定琴岚抓到了什么把柄,只怕越说越黑。
琴岚惊讶:“还真的是吗?”
罗紫悦:“?”
“我其实就是猜测而已,我也没有证据,没想到还真的是你指示的。”琴岚顿了顿,若有所思地,“这么说来,校庆的事还真是你啊。美术室的画是你派人恶意破坏的,服装也是你让顾遥来的,曲谱是你调换的,对吗?校庆的事我倒是有证据。当时你也在场,都见到是有暗人给我提供线索,我自然知道那一切都是你在背后指示的,只是来路不明的东西,我也不敢确认,也懒得去调查。”
琴岚看着不知所措的罗紫怡,真切的说:“其实这和侵权没什么关系,我就翻翻旧账而已。没想到现在又多一项了,霸凌性质的罪行,不论恐吓、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还是诽谤,你都犯了不少。”
罗紫悦:“……”
“唔,那么说说你为什么你收到这封律师函吧。”琴岚感觉有些无聊又疲惫地叹了口气,继续解释,“首先,非法跟踪他人。我知道你派了人持续跟踪了我一段时间,我查过了,私家侦探,雇主是你。我收集到证据准备告人的时候,发现他不跟踪了,我就懒得告了。”
她顿了顿,将手机拿了出来,然后播放了一段视频:“这一天放学回家,路过台球馆,这是当时五点三十二分的路视监控。”
监控里,琴岚走在路上,突然停下了脚步扫视四周,然后朝着这边的监控方向看了一眼,又继续走了。接着,后面跟来了一个穿着黑衣,背着单反相机的男人。
“第二,如我刚才所说,侵犯个人隐私权。”琴岚将视频划过去是一张论坛上的帖子截图,帖子里的照片是萧易和琴岚同入同一栋单元楼的背影照片,又划过去另一张截图,是许子枫递给她一张卡的照片。
“还有在今天,高老师拿出的,污蔑我作弊的‘证据’,那些字条笔记。”琴岚将那些纸都拿了过来,将他们摊开放在桌上,“这些,你们跟踪我,把这些我扔掉的东西收集起来是何意?还有这个,是从我的笔记撕下来的吧?罗紫悦,这些都是你提供给高老师的吧?”
“所以这是第三,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琴岚直起身,又将照片划过去,是当时履历照片被放上论坛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