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霍蓝出手(2 / 2)
她想过实在不行就联系大学时的同学,让现在正做律师的劳华来给林泽辩护。可转念又一想,万一他杀人罪坐实,律师也无能为力。
在检察院工作,她深知当下的政策。现在各地都下发通知,不准为不认罪的被告辩护,重案辩护也得需要批准才行。一个月前就有个女性嫌犯,因流氓罪被判重刑,她拒不认罪,法庭上说了许多惊世骇俗的话来,坚持为她无罪辩护的律师后来也被捕。
此事让许多进入律师行业的同学都惶惶难安,她也很庆幸自己没有选择当律师而是一名检察官。
像林泽这种案子真送到法院去,可能就没有律师敢接了。
除非等到公安机关送检时再审查案件是否有疑点和缺漏,若真有问题,会打回公安机关那里继续调查,搜集证据。
最好就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找到有利证据,前提是林泽没有杀人。
做伪证或者干预阻挠公安机关破案是绝对不可能的。
别说霍蓝是检察官,熟知法律。就算她的工作跟法律完全不搭边也不可能为别人的事弄自己一身骚。
她可不会做什么活菩萨,能走到现在这一步付出的太多,做为一个利己主义者,她不会轻易置自己于险地。
只能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去帮林泽,若他不是杀人犯,她会尽力帮他查找真相。若他真杀了人,就只能在最后庭审的时候争取减轻量刑。
现在最关键的是找人见一下林泽,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和态度。
这件事霍蓝没有亲自去,她找了三层关系联系到珊延法律顾问处的关启何律师,请他代为出面。
关启何算是79年以来重启律师制度后的第一批律师,是当时全国登记在册的212位律师中的一位,是正处级,不仅可以穿警服,还可以带手铐配枪。
为了让关律师同意替林泽辩护,霍蓝托的中间人三顾茅庐才令他松口。
关启何十分理智,他接案子有自己的准则——大奸大恶之人以及强奸犯不为其辩护。
他听说林泽的经历后,多少有所触动。他有二十几年的时间被迫放弃法律,成为一个教书匠。没想到在他五十岁生日来临之际竟然被重用起来。当时他就立誓要维护法律的公平。
若真有冤案,他却不敢出手,那他就不配再当律师。
他先去看守所见林泽,想当面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有大恶。
在整个会面过程有警务人员在旁监督,以免关律师教犯罪嫌疑人对抗侦查。
关启何对林泽的初印象很好,这次见面后他同意接手林泽的案子。
他的直觉告诉他:凶手一定另有其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