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傩之礼(十七)(2 / 2)
许多年后,曹嵩和曹德离开徐州,路过泰山郡。
作为曹操的好友,两千石太守的应邵收到曹操的信件,负责护送招待。
然而,因为应邵一时疏忽,士兵未能及时抵达,曹嵩死了。
曹操疯了。
如今躺在一起闲话家常好似姐妹一样的二人,未来竟然会变成无法回头的死对头。
……
……
夜之四更,伸手不见五指。
听到应邵平稳的呼吸声,曹操小心翼翼地从床上爬起来。
她打开行囊,里面是一件富家千金披在身上的狐裘,用的是今年幽州辽东郡进贡到少府的皮草。
这是少府曹嵩给她的,祝贺她即将升迁县令,并且许诺,只要她在顿丘好好干,不久后就帮她跑一跑关系,未来五六年左右,必定能从县令升迁为郡守,成为沛国曹氏的第四个两千石。
她并不喜欢母亲这般铺张浪费。
尤其是把狐裘这样东西做成衣服来穿。
若是把这一件价值万金的狐裘卖掉。
便可以买成千上万的毛布。
进而收拢数以千计的寒民为自己卖命。
这才是最值得去做的买卖。
只是这样的事情,以她目前的身份还不能去做。
普通小民不得官府授意,随意开粥场赠衣服,会因为收买人心,而被关进大牢。
即便是做慈善,也需要有县令、郡守、刺史这样的身份。
或者需要县令或郡守的许可,有了名目,才可以做。
否则便是犯罪。
若依照她过去的游侠脾气,自然是直来直去。也许早就冲了出去。
可在洛阳城的这些日子,她也学到了不少教训。
明白了没有名目的事情,最好不要参与,否则只会损坏一身。
虽然她小时候也是喜犬马,好美服,跟在袁绍的屁股后面做跟班。
但人总归是会经历一些事情,对未来的看法渐渐发生改变。
曾经喜欢的东西,渐渐厌倦。
曾经讨厌的东西,渐渐习惯。
就像过去的曹氏,尚未跻身公族之列。
那时的曹操满心希望自己可以和袁绍一样坐着公族的马车,四处耍豪强,抖威风。
可如今真的一只脚迈入公族之列,威风也威风过了。
曹操又觉得索然无味。
曹操看了一眼应邵单薄的身体,见她瑟缩着身子。
明显没有带来过冬的衣物,于是把狐裘披在应邵的身上。
并且写了一封书信,把狐裘送给应邵。
曹操并不是一个无私的人。
她的私心比任何都重。
但她可以装出大公无私的样子。
以至于连袁术都被骗到,说:“曹操欲扶衰拯弱,安能续绝命,救已灭乎?”
故而,本朝三颗红星之中。
周丞相曾厌恶地说:曹操患有“作奸欺世”之病,以诈为利,以伪为真,予人以可讥可耻之据。
朱老总说曹操是“尚才不尚德,功成而民无生气矣。尚才不尚德,乱平而人心丧尽”
三颗红星里,两颗对曹操敬而远之。
唯独太祖偏爱曹操,是个曹粉。
一个人从自私自利升华到利他利己,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如果一件狐裘能够买来未来一个两千石郡守的人情。
那么这件狐裘便送的极有价值。
不然,狐裘只是一件寻常衣裳罢了。
有再多,也无用处。
如何才能得到刘备的心呢?
给应邵披上狐裘之后,曹操推门而出。
现在,她的脑袋里全是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