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听闻爱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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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桀骜的人,也曾信奉所有的美好,只是这个世界似乎和我们在成长里的认知有所偏差,所有的书本里都没有讲过,你终会遇见一个牵扯你所有神经,触及你软肋的人,他毫无道理的出现,你也毫无保留的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们妄想过可以成为那个永远疯狂永远浪漫永远清澈的存在。
只是在他出现又离开的那一刻,我们再也猜不透这世间所有的道理。
我们习惯了为白昼辩护深邃,习惯了为暗夜辩护光明,我们习惯了指鹿为马,在辩护爱你的这件事上不竭余力,颠倒黑白。
哪怕,你未曾爱过我。
哪怕,我忤逆了做人的本能。
哪怕,所有的事实都拆穿了我想与你写满余生的企图。
我依然还是无条件的祝福着,我希望你比从前更幸福。
他没错,只是不爱我,所以我不能骂他半句。
也许是我执念太深,非要将自己的内心生硬的雕刻成一件容器,将过去的零零散散一一悉数保管,然后在时不时已经不太痛的深夜里,又翻出来洒在半空里,痴痴的念及着你的名字,好让自己忘不了自己如此混蛋的样子。
是啊,我好怕忘记你。
但我更怕的是我忘记你时的自己。
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这是我常态,更是一种卑劣的无奈。你也可能也永远无法看见,毕竟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眼睛无法看见的,那些不起眼的角落里,永远藏匿着你本该知道却无心探寻的一切。
大概每个先爱上的人都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的试探前进,生怕对方厌恶。
如果当时就说出了自己的心意,是不是就没有那么难受,是不是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人就会是我呢。
也许不是。
因为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如果他有着虔诚的爱意,或许那些试探早都变成明目张胆的浪漫了,又怎么还会是当下这般,用已经逝去的他,来定义如实的你。
这个世界上最荒谬的词可能就是“如果”吧。
他不爱你,永远不会再和“如果”相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