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美色误人(1 / 2)
所以,竹风是个心机Boy?
趁她意乱情迷之际给她下套?又偷换概念的得她承诺。
谁说古代老男人迂腐不知变通的?竹风这是妥妥的心机Boy呀!
云锦书呀云锦书,没想到有天你也会被美色所害。
美色误人,色字头上一把刀呀!
哎呀呀!云锦书,这样真的要不得,会死人的啊!
云锦书一阵神游太空,又听白衣公子说:“小生闻承廉,谢姑娘救命之恩,再谢姑娘出手解闻某身上热毒,小生有生之年只求能站起来,像个男人一样行走与天地之间。”
低沉酥麻的嗓音,犹如清晨的甘露,沁人心脾。
云锦书很快就发现,这人脸上温和诚恳,嘴角的幅度恰到好处,使人不自觉对他心生好感。
但是,他如墨的眼眸风平浪静,俨然一潭死水,无任何波澜。
这人善于伪装,工于心计,懂得算计人心。
云锦书心中生出抵触,闻承廉是个麻烦,一个声音不断催促她远离。
云锦书一改之前迷妹神情,神情肃穆,“承蒙两位公子看得起我,我不过是闲暇之时喜爱看看医书,我这点医术就不拿出来献丑了吧!你不是说月谭药王谷鬼医范其容医术非凡,当解闻公子热毒,我觉得还是找鬼医更稳妥,农女粗鄙且不才,我担心将闻公子治坏了。”
不带竹风说话闻承廉抢白道:“莫非云姑娘准备食言?”说完捶了几下大腿,耷拉着脑袋悲伤的气息四面八方散开直扑云锦书。
“也罢,反正也就三个月可活,死了就死了,只是来人生一遭,总有几件遗憾没能实现,命都没了,也就不在乎什么遗憾不遗憾了。”
云锦书最是见不得嫡仙一样‘陆绎’小公子绝望悲伤,她赫然站立起来气鼓鼓的瞪着闻承廉。
“阎王还不敢在我云锦书手上抢人。”笑话,研究基地是摆设?
再说热毒又不是什么疑难绝症,将血换干净就可以了。
麻烦的是双腿,但是,也不是治不好,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随着云锦书激动抢白,闻承廉垂下眼睑,隐去黑眸中的笑意。
云锦书不自觉又掉进闻承廉织的网中耳不自知。
等他们走后,她懊恼的捶自己的头,万分唾弃自己。
她这么精明一个人,怎么三番两次钻进这主仆两织的网中。
她原来是颜控吗?她不忍看美人悲伤委屈?哦豁!原来在末世她不是冷心冷清吗?毫无波澜的吗?怎么到了这里妥妥的成了颜狗。
难道说她骨子里是看颜下菜的颜控?
就在云锦书自我怀疑时,被一道疲惫疼惜的声音打断,“锦书,凯哥儿高热不退,胳膊上的伤,化脓恶化了,你去给凯哥儿看看吧!”
云锦书看向来人,只见云阔避嫌距她一丈之远,神情难堪,求道。
云阔作为读书人还是个童生,自有他的清傲,像这种拉下脸面来求一个小辈的事情,还是头一遭。
云锦书柳眉轻挑,初始云君凯被狼咬伤之时她有提议帮看,但小李氏不让。
也对,原主原先就是被人忽略的存在,突然之间说她懂医理了,小李氏不相信情有可原。
云阔初始亦不相信,逃荒途中见识到云锦书高深的武功,不俗的见解,非凡的医术,原来云锦书之前藏拙了吗?
也对,三弟云湛离开,迫使书丫头不再藏拙,尤其逃荒路上更是展露锋芒。
云锦书暗自翻个白眼,先前不信任,现今又相求,“我去可以去看看,大伯母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