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给钱不算强,没流不算进(2 / 2)
“牛逼,小母牛哭老母年……牛逼④了!”
“那么问题来了,主播我想请问一下,小姐问张三要两万块钱,这个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
“必须算,踏马的,不讲职业操守,这种人必须进去!”
楼上的这位兄弟火气有点大啊,林河看得暗中一乐。
随后一本正经的在屏幕前说道,“这个嘛,很抱歉,小姐的行为还够不上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犯罪最常见的以碰瓷,骚扰,无事生非,制造矛盾等手段。”
“故事中,由于张三没带工作服,可能造成小姐意外怀孕的风险。”
“从这点上来看,小姐在故事中有没有受到伤害?”
“答案是有的,因此,她向张三索要赔偿,倒也算得上合情合理。”
“就像大家在饭店吃饭,吃出了一只苍蝇,向饭店索赔一千块,这能算是敲诈勒索吗?”
‘不算的,因为饭店的用餐环境不卫生,从而给你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或者是其它不良反应,你是有正当理由向他们索赔的。’
“反之,苍蝇是你自己放进碗里的,你再向饭店索赔一千块,这就属于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最终以取得非法财务为目的,这种行为才叫敲诈勒索呢!”
“总之一句话,判定是否属于敲诈勒索,先要看对方是否有正当理由索赔,索赔和解的条件是否过于苛刻等一系列因素。”
“再打个比方,张三走在路上,李四冲上来直接给了他一巴掌。”
“张三觉得自己的身体是无价之宝,李四竟然敢打自己,于是向李四索赔一千万,不然就报警抓人。”
“警察局中,张三依旧是坚持一千万的赔偿才会和解,不然就让警察同志依法办事。”
“难道说,张三是在对李四进行敲诈勒索吗?”
“显然是不是的。”
“好的,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
末尾,林河十分魔性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直播间的水友立刻接话道,“我赞成,举双手赞成。”
“主播大大牛皮,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竟然可以讲的这么生动有趣。”
“你们都别说,我因为咳嗽都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刚才无意间点开了这个直播间看了十分钟,现在竟然一点都不咳了,不行,我要把这个直播间分享给旁边的病友。”
“主播大大威武,当初我的法学课教授要是也能像你如此生动讲课的话,我也不至于每次期末都挂科。”
“谢谢主播,昨天刚被人打断了一颗门牙,我一直寻思着问他要一万块是不是有点多,警察会不会认为我是在敲诈勒索,现在我改主意了,没有十万块,我是不会跟那帮孙子和解的。”
“一点小礼物奉上,算是感谢主播为我解疑答惑了。”
这位网友说着,十分大气的送了一辆跑车。
不仅如此,他竟然还在直播间为林河拉礼物,“大家有小礼物的都给主播送一送,主播讲的这么专业,总不能让人家坐在上面干喷吧。”
“白嫖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说完,又是一辆跑车送上。
“对对对,送礼物,白嫖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直播间内,又有几个大哥送上了发光特效礼物。
林河看得一阵心花怒放:这些送礼物的大哥讲究啊。
“感谢大家的礼物支持,接下来咱们继续下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