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变色莲花(2 / 2)
“自己进来拿。”赵怀安眼睛没离开书,淡淡道。
“哦。”赵红梅走进屋里,身后传来一道娇滴滴的声音。
“怀安哥哥。”夏茹绾感觉头皮一麻,笔下的字多了一个小黑点。
“专心些。”赵怀安抬起眼皮看了夏茹绾一眼。
继而又看向手里的书,嘴里淡淡“嗯”了一声,不知是冲夏茹绾还是答应范莲华。
夏茹绾忍不住斜眼去瞟范莲华。
只见她这会已经换了一身淡粉色的长裙,粉色裳衣袖口绣着白色荷花,发髻上簪着一只累丝珠钗,耳旁两坠银蝴蝶耳荡,施了粉黛,点了朱唇,真似一朵含羞带怯的粉色莲花。
范莲华的目光从赵怀安的身上移到夏茹绾身上,眼底划过一丝怨毒,正好被斜瞟过来的夏茹绾撞了个正着。
那一丝的怨毒即刻消失不见,范莲华娇滴滴的声音又响起:“茹绾妹妹这是在练字吗?”
“嗯。”夏茹绾也学着赵怀安的口吻不咸不淡道。
赵红梅拿了几张宣纸,和一支毛笔,走到门口对范莲华说:“走吧,到我屋里去。”
范莲华看着赵怀安道:“红梅,你屋里有砚台墨条吗?”
“有呢,走吧。”赵红梅拽着范莲华走了。
看见范莲华最后那一眼的哀怨,夏茹绾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上午会觉得怪怪的,好歹是个现代人,范莲华的心思太明显了,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转头看赵怀安一脸淡定地看书,夏茹绾猜想,赵怀安那么聪明,他应当也明白吧?
想到那一会白一会粉的变色莲花,夏茹绾脑海里出现了一段关于范莲华的记忆,就在前几天,原主和赵红梅去河边洗衣服,约了范莲华,从记忆来看,原主和她关系似乎不错,不知怎么的,范莲华的一件衣服被冲走了,正好飘到赵红梅前面,赵红梅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水去帮她捞衣服。
这时候,范莲华和原主说了一句话:“我听红梅说,他大哥不想娶妻,村里的人都说大郎活不过二旬。”
原主当时好像是僵化了,以至于赵红梅捞到衣服回来看见夏茹绾一副呆傻的样子,捧起一把水花泼向原主,嘴里还说,“夏丫头,你傻了?”
后来原主翻墙逃跑,恐怕跟范莲华说的话有关系。
“想什么呢,还不好好写。”被赵怀安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哦。”夏茹绾答应一声,收回思绪,不再想那事。
一个下午,夏茹绾都在赵怀安的屋里练字,每写好一张,赵怀安都要拿去检查,指出需要注意的地方,没想到前世不爱写毛笔字的自己,也有静下心来好好练字的时候,有赵怀安在旁边指点,夏茹绾发现自己的字进步得很快。
范莲华走的时候没再来叫她的怀安哥哥,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走的。
家里现在粮食很充足,还有那么多的细粮,孙氏晚上做了手擀面,都是白面,做了一大锅,给两个老人端了两大碗,小罗氏直说很久没有吃过白面了,孙氏又是个心软的,于是,小罗氏也吃到了大房的白面面条。
吃过饭,一家人坐在西侧间里说话。
孙氏对夏茹绾道:“夏姑娘明天回娘家顺便带些米面回去,叫上村里的牛车,米面各拉一袋,再拿罐猪油。”
赵云根也跟着说道:“对,这么多米面,我们一时也吃不完,田里的麦子也快熟了,带些给两个娃吃。”
夏茹绾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娘家人,也不知是什么情况,行医这事还不知道怎么给杨二娘说,于是道:“先不用,我回去看看再说吧。”
“那两袋米面留着,等过几天送过去也行。”赵云根道。
“很久没回娘家了,等端午节后我也回娘家看看娘吧。”孙氏道。
夏茹绾想了想说:“婶要回去就尽快吧,我从娘家回来就准备给叔做手术,叔一旦做了手术,身边就必须有人照顾。”
“给咱爹做手术?什么是手术?”赵红梅突然问。
房里几人都看向夏茹绾,他们之前忽略了这个问题,这会赵红梅问出来,几个人才后知后觉“手术”是什么?他们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
该来的总会来,夏茹绾早就想到了。
“就是帮叔接骨,把断裂的腿骨连起来,让他重新生长。”
“啊?那怎么接?骨头还在肉里呢。”赵红梅瞪大眼看着夏茹绾,她实在想不明白,人的骨头又不是布片,要如何才能接起来。
“所以说要做手术嘛,把腿上的肌肉切开,把骨头接上了,再把肌肉缝好固定。”
夏茹绾说得简单,几人听的却是一阵胆颤,赵红梅刮了夏茹绾一眼。
“你说把什么切开?说爹的腿是‘鸡’肉,我爹是人,人怎么长‘鸡’肉?”
夏茹绾有些哭笑不得,今天这是跟鸡过不去了。只好耐心解释:“我师傅教我医术时,把人身上比较有力的肉叫肌肉,那个肌是肌肉的肌,不是你说的那个鸡。”
夏茹绾不想解释了,太绕口了,简直就是单口相声。
“小妹,你别捣乱,茹绾说的是他们内行的话,你不懂就是了。”赵怀安倒是给她解了围。
“夏姑娘,那,你叔做那手术危险吗?”孙氏担忧地问,本来就是伤,再把肉划开,那不是伤上加伤吗。
“婶,您放心,没什么危险,就是很疼。”
夏茹绾怕他们过分担心,只好往轻里说。
“痛点我不怕,只要能治好腿,再疼我也能忍。”赵云脸色十分坚定道,他没有别的任何想法,只要能治好腿,什么法子他都愿意常识,总好过什么也不做,等着成为残疾。
“明日我早点做饭,你们早点走,省得太阳大了晒。”听了夏茹绾的话,孙氏稍稍心安,开始安排明天的早饭。
几人说了一会话就各自回屋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