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艾薇儿(1 / 2)
一个相当标致的女人可以无需装饰品的帮助,运用艺术的手法,把化妆下降到次要的地位,而突出自己朴素的美——巴尔扎克
天边的云朵被西下的太阳烧的通红。在通往南部的帝国主干道上,一辆由云巅行省出产的帝国最好的踏云兽拖行的精致六轮马车缓缓行驶着。凝重而带着高贵气质的炫黑色配合着恰到好处的描金纹饰,处处彰显着马车的尊贵,也表现出主人不凡的身份。
一支穿着帝国最精良制式皮甲的迅猛狼骑兵正小队围绕在马车周边守卫着其安全。身高接近两米的战狼将自己的勇猛气质抒发得淋漓尽致,一眼就能看出是帝国最为精锐的存在。但与此产生强烈反差的,则是狼骑兵们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虽然自己护卫的是帝国的王子,但真正经历战争洗礼将战死沙场视为最高荣誉的战士,对于这种毫无任何危险的护送任务心中是充满了无奈与失望的。
特别是当知道护送的对象是被帝都的老爷们称之为“傻王子”的时候,那种感觉简直糟透了。你能想象用一个至尊级的《宝剑与春天》酒瓶去装最廉价啤酒吗,就是现在狼骑士们的感觉。
而且当护卫着王子出城不时的被人指指点点,让骄傲的狼骑士们脸都红了。
当然,抛开荣誉不谈,真正在护送的路途中的感觉还是极好的。
总归不需要像战时要求战术迂回时一天急行军800里那么辛苦,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战斗的情况出现,这么悠闲的差事平常可是遇不到。
且那个“傻王子”对人和对“兽”都是极好的,时不时的会让一个叫弗雷德的长官送来一些极品的《宝剑与春天》,哦,那种味道简直能让人忘记任何烦恼,比起他们偶尔喝的那种泥坛子的简直好了无数倍。
不过感觉这个爱看书的王子对于他们的战兽好像更加有兴趣。当出了帝都以后甚至迫不及待的停下半天的时间来观察他们的战兽,并且不时的询问战兽的饲养和驯化过程。他们简直不敢相信,一位尊贵的王子,为什么要跟他们这些泥腿子行伍中人询问那么多关于战兽的问题,竟然还想亲自骑乘一下,在得知他们的战狼不像其他战兽一样,只能由饲养它们的人才能骑乘后才善罢甘休。
为什么王子会对这种战狼感兴趣?怎么跟印象当中的贵族老爷们截然不同?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叫他“傻王子”的原因吧。狼骑兵们如是想。
“殿下,前面就是枫林镇了,那里是我们和罗林王子的汇合点,您看我们是在镇外扎营还是去镇子里居住?”弗雷德敲敲马车的门说道。
正在认真看着书的维恩被打断而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看看外面的天色,对弗雷德说:“咱们去镇子里住吧,也让骑士们休息一下。”
“好的殿下,殿下您都看了一天的书了,真的得休息一下。”弗雷德关心了一句,然后将殿下的指示安排下去以后继续骑上马跟在维恩马车旁边走着。
正儿八经的,弗雷德现在也是被人称为大人了,在临行之前,他被任命为维恩殿下的大管家,管理着陛下和皇后为维恩准备的周身人员,无比的意气风发。
“枫林旅馆”是枫林镇最好的旅馆,也是这个镇上的佣兵们最喜欢的地方。
当在大厅中出现了这么一群穿着制式军装的护卫时,瞬间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各个小佣兵团的人员都是人精,自然发现人群中那个小孩是他们护卫的对象。一身一看就是南方出产的绣着金线的绸缎,衬托出这个偏瘦弱男孩的不俗气质。清秀且未经风霜摧残的面容更是让人确认这位少爷绝对不是普通人。
“少爷,您如果需要人的话,我们无敌佣兵团绝对会是您最好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