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印度民族大起义(2)(1 / 2)
在古吉拉特地区,殖民者通过建立比尔军团对付起义军。比尔人部落及其领袖被殖民者贿赂和利用,该军团被殖民者当枪使,用于攻击起义军和反抗殖民统治的印度人,英国人牢固控制荷尔卡尔和巴罗达土邦王庭。更南部的海德拉巴土邦,殖民者干涉其内政。殖民者反对并排挤穆斯林旧贵族和独立性强的印度教首领,支持迪万及亲英的印度教官员和北方人(海德拉巴王庭中的出身北印度的官员)。在这一背景下,海德拉巴的伊斯兰复兴主义运动发生、发展。
海德拉巴“圣战”爆发,6月17日,在穆斯林首领的带领下,印籍士兵和市民攻击了殖民者官邸。海德拉巴起义很快遭到殖民军的镇压。在关键时刻,起义首领退出起义,4月后,起义军从城市撤出,分散在农村开展游击战。己未年,由于大多数封建主被英国收买后叛变投敌,起义最终以失败告终。
那么失败的原因也是要总结一下的,起义发生后,很多起义军响应德里号召,开赴德里战场,导致本区域内起义力量薄弱,不利于起义的巩固和扩大。在一个区域内,首发地和响应地往往各自为政、各自为战,人们的村社归属感十分强烈,很多起义士兵,在区域中心的城镇或城市战斗结束后,选择各回各村,回村防守,巩固战果,导致起义力量被分散。起义军不能联合御敌,这就给了殖民者一个各个击破的机会。5月23日,英国军官罗伯特森率军进入科瑞区,没有遇到太多的抵抗,他认为起义地区分散,互相隔离,这种隔离既有自然隔离(村落之间的灌木丛等),更多的是人为隔离。
还有就是封建王公以及地主的妥协,全国封建王公和地主的绝大多数是站在英国殖民者一边,竭力阻止自己地区爆发起义并从兵力、财力上支持英国统治者,使起义在范围上受到限制,使英国殖民者有可能在一个地区被赶走而在另一个地区稳稳安身,并把未起义地区变成镇压起义的基地;另方面,也因为领导起义的封建主本身有很大阶级局限性,无力担当领导起义的重任。首先,他们只考虑恢复封建旧秩序,而丝毫不考虑下层人民的要求就使群众感到失望。他们的政治主张从莫卧儿皇帝诏书、那那·萨希布给法国皇帝的信和奥德幼王的宣言这三份重要文件中便可看出,并且,他们只考虑恢复封建旧秩序,而丝毫不考虑下层人民的要求就使群众感到失望,无论是莫卧儿皇帝或土邦王公,他们起义都是为了恢复印度的封建秩序,重建封建主阶级在政治、经济、思想各方面的统治地位。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参加起义的大小封建主在一切起义的地方都是忙于抓政权,夺回被兼并的土地,对起义的下层人民则只知利用,从不考虑如何改善他们的经济、政治地位。
许多土邦王公宣誓效忠英国人, 为其提供物质支持, 甚至直接出兵帮助英国人镇压起义者,例如, 旁遮普最大的土邦巴地阿拉、金德以及纳巴的王公就都亲率军队帮助英国人镇压起义者,所以从这里大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印度这么庞大的一个国家在数月之间就被殖民者所攻占,那再反观中国,在旧历史中,从庚子年到另一个庚子年。大约六十年的时间,我们国家被形形色色的外国人所攻占,但最终没有一个国家可奴役中国。所以,为什么就是印度的经济实力远远比不上中国的原因就是在这里,他们不团结但我们团结。其次,这些封建主虽说口头上大都接受莫卧儿旗号,但内心里还是各有各的主意,各打各的算盘,都想在起义后扩大自己的势力。加之,起义的王公和封建立各有部属,自成系统,平素既少接触,战时就很难相互为谋。这一切在起义的组织领导上就表现为各自以我为中心,消极防御,孤城自守,从来没有形成统一指挥,没有统一的战略配合,不能利用起义头好几个月的有利形势,主动发起战略出击,扩大起义范围和影响。这就给英国人以充分的机会,重整旗鼓,全面发动反扑。
领导起义的封建主中有一些是很坚定的,如坦地亚·托比、章西女王等,他们以民族利益为重,坚贞不屈,视死如归,表现了爱国者的崇高气节,成为民族英雄,受到后人景仰。但多数参加起义的封建主瞻前顾后,三心二意,唯恐起义不成,危及现有利益。有些人例如王妃姬娜德·玛哈尔以及她周围的一些权臣一直与敌人暗中勾结,形势越困难,他们的活动越猖獗。英国殖民者是了解多数封建主这种心理的,于是发动政治攻势,11月维多利亚女王宣言的发表最终使封建主放下了武器。少数坚持斗争的领导人无法挽狂澜于既倒,其中不少人最终也死于叛徒告密之下。
大起义提高了广大印度人民的爱国主义觉悟。赶走外国侵略者,恢复印度的独立的思想第一次提出并传播到民间。大量反英斗争的英雄事迹流传下来,在群众中埋下了斗争种子,成为日后推动印度民族独立运动发展和走向胜利的强大的精神鼓舞源泉。
大起义延缓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亚洲的速度;它和中国的太平天国、伊朗巴布教徒起义、东瀛人的明治维新一起构成了亚洲斗争风暴,显示了亚洲人民的英勇反抗精神。
2月18日英国通过《印度政府法案》,英国王室取代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进行直接统治。双重政府制度被取消,印度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直辖殖民地,起义前,东印度公司的军队中欧洲人不到19%,大部分炮兵由印度人控制。起义后,英国人在印度军队中的比例增加,军官及炮兵部队由欧洲人控制,大起义后英国缩编孟加拉人在军队中的比例。英国开始从少数所谓的“尚武民族”,旁遮普锡克人、尼泊尔廓尔喀人、西北边境的帕坦人中大量招募军队,起义临近结束时锡克族士兵增长达10万人。同时,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种姓、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组成新的军团。此外,英国殖民当局还严禁印度人私藏武器,在这次大起义中,绝大多数土邦王公不仅对起义持超然态度,而且有的还直接出兵帮助英国人镇压起义。英国对印度土邦的政策由兼并转为扶植,针对土邦的“无嗣失权”政策被废的民族大起义中支持过英国人的许多封建主被授予“罗阁”、“纳瓦布”的封号,被赏赐给土地和年金,成为新的土邦王公。除外交等要害部门外,土邦王公们得到英国人的允许,拥有许多的特权,可以有自己的税收和封建法律制度以及军队。
在外交礼节中,王公们甚至可以按照英国政府的规定,享受不同等级的、相当于独立主权领导人的国宾礼遇。英国福音派狂热的传教活动在南亚次大陆被严格限制,印度殖民政府公办学校禁止把《圣经》作为教科书使用,也不再强迫印度人改信基督教。[49]早前大力取缔的印度陋俗,如寡妇殉葬、溺杀女婴等某种程度上又被默许,英国转而像为殖民地提供一些实利—不仅有过去的那种公路、铁路、运河、桥梁和灌溉工程,还有像煤矿、黄麻纺织、炼铁和棉织这样的新兴工业。
然而,英国人却是个反面的例子。英国人征服孟加拉后一百年里,印度人的反抗虽然始终存在,但真正称得上民族起义,并对英国整个殖民统治构成严重威胁的,这是仅有的一次。大起义在英国社会各阶层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波,英国政府先后通过政府法案、印度参事会法案、政府法案和参事会法案等,实现通过印度事务大臣和总督对印度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和控制。英国废除东印度公司统治权,设立印度事务大臣和印度参事会,并开始加强总督和印度事务大臣的权力,同时改革立法机构,吸收印度人参与管理,建立市政机构,让地方人士负责管理公益事业,改革文官制度,吸收印度人担任文官,年法案规定英王接管政权,取消议会监督局和公司董事会的设置,代之以内阁中的印度事务大臣,并设置一个15人组成的印度事务委员会加以辅佐。尽管印度殖民政权的体系没有变化,仍然由总督-总督参事会-总督立法会议组成,但参事会与立法会议的内部构成都有所变化,但是《印度参事会法》规定在参事会中实行内部分工,成立内政、外交和财政等现代政府部门,而不再由以前的秘书处来统筹管理。还进一步扩大了立法会议的组成,并开始吸收印度人参加,其中主要是印度封建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