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洪兴(2 / 2)
如果林阳先拿出20万港币请社团的人把这个地区的居民请走的话造成的影响恐怕会有一点大。
要知道这些地方几百人的搬迁一旦产生什么纠纷恐怕就会导致事情闹大,一旦闹出人命别说社团了林阳也要受到牵连。
但是如果让社团的人把这块地上的那些居民请走的话,能够获得的利益又是10分可观的保守估计在100万港币以上。
本来这块地皮的价值就已经因为地皮上居民的原因降低了一半,如果一旦林阳获得完整的地皮,把这一块地皮倒卖出160万港币是没问题的。
因为这块地皮所处的位置好商业价值高,修建成电影院茶楼或者各种商场什么的都是十分适合的。
可以说是利益和风险并存,林阳也有一丝心动。
至于那些居民的住宿问题,林阳压根就不在意。
这块地皮上的房屋本来就是因为那个工厂破产之后剩下来那些工人强行留在这儿,然后又有一些人住进去赖在这里的。
就跟一些寄生虫一样霸占了别人的东西。
这块地皮因为工厂破产的原因转交给了政府,而政府又不好出面直接把这些人赶走,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政府的威望将会大大下降。
政府威望下降的直观结果就是民众对政府的政策信服率不高,很可能导致政府很多政策行使困难,甚至产生动乱对于政府来说简直是得不偿失。
但是这种事情只要把地址转交给私人就好多了,因为干这种事情的人是私人跟政府没有关系,政府只不过是把属于政府的地给交易了出去,至于这块地上发生什么事情跟政府完全没有关系。
但是愿意这手烫手山芋的人也很少,因为很少有人愿意担这么大风险来买这块地。
林阳想到这儿之后直接说。
“我可以买下这一块地,但是因为我是一个生意人,不好出现在明面上”。
“请社团这种事情就只能由刘经理你代劳了,如果刘经理你办好的话,不但能够得到公司的奖励,我也会给刘经理你送一个大红包的,这么大的麻烦如果被解决了少说我也得给你1万港币甚至更多”。
林阳说的话中似乎有一丝蛊惑,要知道一万港币在这个时代简直是多的离谱。
都已经可以在一个繁华的地段买一层楼了,到了未来这一层楼少说也值个几百万。
刘经理在这么大的诱惑下很快就被说动了,很快就信誓旦旦的对着林阳说。
“林先生你等着我跟洪兴的大B哥有一点关系让他带我引荐一下这一片区域的社团老大是完全没问题的,至于这里的社团老大,会不会同意,我想20万港币这么大的生意洪兴社团的人也不愿意放弃”。
刘经理说完之后林阳就在他口中听到了几个熟悉的名词。
林阳对他口中的洪兴和大B哥似乎有一些熟悉的,他记得自己看过的古惑仔电影里面大B哥好像是陈浩南的大哥。
好像在陈浩南还没有进入社团的时候,就过陈浩南一命,后来还带着陈浩南进入了洪兴。
按照电影里面时间线来算,现在才1965年大B哥的位置也应该不怎么高。
甚至现在的他还很年轻,现在的洪兴12堂口也没有立起来,一切情况对于林阳来说都很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