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我喜欢阳市(1 / 2)
“这事儿你先我就找对了,这是和我对口的活,我认识不少偷着干这个活的。现在我就去给你找,明天早上给你带到四合院去。”
“太好了,刚哥,四合院附近有没有好点的小学,我妹妹才上小学二年级。”
“这个我回去问问我同事,她就住在那一片。明天告诉你。”
“谢谢刚哥!回头必有重谢!”
唐甜甜看他不去吃饭也没勉强,毕竟这年代孤男寡女的,容易引起误会,但是这个部门的人必须搞好关系,所以她就琢磨着明天带去四合院点什么东西,送给这个刚哥。
两人分开后,她看天色还早,就顺着街道随便走,因为她对这个城市很陌生,去年过年时来了也没记住几个地方,现在就知道义父住的地方在皇姑区,而四合院在沈河区。
但其实这两个区紧挨着,也没有多远,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浑河边上,其实外省没多少人知道!阳市的母亲河就是浑河,但是大家都知道辽河是辽省的母亲河,那么为什么连本省的人都不知道阳市的母亲河是浑河呢?那是因为阳市最早叫浑河专区,后来又更名为阳市,现在阳市早已同母亲的姓名脱离了关系,而且越来越名不副实了。当年的浑河之阳就是阳市,只不过后来浑河改道使阳城变为浑河之阴,后来又几经历史变迁朝代更迭,又叫过盛京和奉天,最后才叫成现在的名字。
所以浑河是辽省省会阳市的母亲河——仅次于辽省的母亲河辽河的辽宁第二大河。
但是,浑河却一直没有改名字,这个浑,不是雄浑的浑,而是浑水的浑。她的水都不是浑的,因何流传下一个浑名呢?这里有一个典故:当年努尔哈赤在抚顺赫图那拉一带征战,被追至浑河(当时并不叫浑河,水也不浑,只是雨大流急泥沙俱下时浑一阵)岸边时,情况万分危险,为迷诈明军,努尔哈赤命所剩不多的将士用大量马粪和草木灰,把长长的河水弄得浑污不堪,然后弃河而走,使敌军误觉还有大队人马,没敢继续追杀,致使努尔哈赤保存了实力,日后取得全胜,大清王朝得以建立,此河才被赐了浑名,以至流传至今。
严格说来,不仅浑河越来越名不副实,沈阳也越来越名不副实了。
阳市一年四季最为分明,可以让人充分享受到大自然的风花雪月和春夏秋冬,是北方大城市中最适合人居的地方。
一个很大的城市,如果只有鸡零狗碎几个巴掌大的小广场,就像一个大人物却长个小心眼儿。而一个小城,若能有个像样的大广场,会给人以襟怀坦白、心胸阔大之感。这方面,阳市不小心眼儿。沈河区的市府广场,和平区的和平广场,大东区的大东广场、九一八广场,铁西区的铁西广场,浑南新区的世纪广场,棋盘山风景区的世博园广场,皇姑区的怒江广场,等等,都显示着阳市的大心胸。
连着这些大心胸的条条大路及无数小路,就是粗粗细细的血管。阳市的粗细血管都不错,但与血管相通的座座如心胸的广场,雕塑却不多。广场大小显示的是性格,雕塑多少标志的却是文化水平。
阳市有全国有名的鲁迅美术学院,为什么没多少雕塑呢?阳市还有着名的音乐学院,为什么没有一座音乐堂呢?前世,二人转这种民间艺术,却在沈阳城里独霸一方,但这种热热闹闹、活活泼泼的艺术品种,无论阳市还是其他地区,是雅不起来的。最能给沈阳争面子的,还得算故宫、北陵和东陵,这种世界级的历史文化遗产。
她觉得她开始喜欢阳市了今天放松地在河边走一走,也是为了沉淀一复杂的心情,最近可能进空间修炼的时间少了,觉得自己的佛性最近都有点降低,等忙完了这阵一定要坚守本心,多多修炼。
回家的路上,找了个没人地方,就开始往外拿了二十斤大米,菜和肉,五斤猪肉,五斤排骨,一百个鸡蛋,又去青菜地里拔了点菠菜、小葱和土豆,高高兴兴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