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爱情来了(1 / 2)
林枫跟屁虫般地追着安奕鸣,从电梯到前台、再到大办公室、再到小办公室,口中还念念有词,“师父师父,您就动动您高贵的手,救救你可怜的徒弟我吧,看在我把乱伦父女案办得那么漂亮的份上……”
眼下能让林枫如此抓心挠肝的只有采光权案了。从一接手,他就知道这件案子难办,难就难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成例极少,难还难在举证难度空前巨大,即便他知道汤峪向来把窗帘拉的密密匝匝,根本就不在乎多那么一丝一缕的阳光,可怎么举证?就算是调取了监控,可一般小区监控的保存期只有2个月,2个月一直拉着窗帘就代表汤峪一直拉着窗帘吗?这个“一直”和“采光权”的界定,不到宣判那一天,谁也无法估量。
很多人找律师会问:我的案子能赢吗?这分明是个伪命题,一则如果案子赢或是输,在证据而不在律师,当然不否认每个行业都有败类,律师行也有不负责任,甚至为了某些利益出卖委托人的所谓律师,二则如果是法律上必定要输的案子,再大牌的律师也不能扭转乾坤,就如马加爵案件中,他的律师不可谓不大牌,经验不可谓不丰富,也无法改变马加爵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命运。用一句流行语来总结那就是,你做过些什么心里没点*数吗?
所以,千万不要相信那个拍着胸脯说案子肯定能赢的律师,要么是他在故意夸大案情难度借此多收律师费,要么就是他明知不可为却为了揽案子而为之。
何鑫就是要逼着林枫给他画饼!这让林枫如何回答?他只能尽心尽力多找一些证据和案例,就在他忙地头晕眼花的时候,天上砸下来一个晴天霹雳——委托人何鑫就把他告到了司法局,原因是态度恶劣。
态度恶劣?!态度恶劣?!态度恶劣?!
林枫真想演示一下啥叫教科书般的态度恶劣。
“恶劣与优良本来就没有客观标准,我庭前积极搜集证据、准时陪同开庭、除了上厕所和洗澡逢来电必接、认真倾听、不说脏话、只要有疑问重复十遍也不嫌口渴,难道不该是仗义执言、据理力争、举止端庄,文明礼貌,诚恳谦逊吗?我就差伺候他吃喝拉撒睡了!”林枫仰天哀嚎,“还要我怎样啊!!!”
安奕鸣从书架上抽出那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汇编,翻到自己想看的那一页,一边低头看着,一边心不在焉地说:“乱伦父女案怎么样了?”
“已经排期开庭,估计一庭就能结束……不是,师父,你能不能把我的困境放在心上,何鑫告我!他到司法局告我!信都转到蒋主任案头了!”林枫气的呕血,蒋明哲把这封信交给他时,眼里的那个光叫做嫌恶,底层上来的人果然没有素质。
“解除劳动关系哪有那么容易?”安奕鸣又翻了一页纸,刚好是一个双倍工资的案例。
林枫快要哭出来了,“这案子就不应该接,你追姑娘关我毛事?被你害惨了!”
安奕鸣双手摊了摊,“你给司法局写个汇报材料,敷衍过去不就得了。”
“哎呀!”林枫一把抽掉安奕鸣手里的书,“事情要是那么简单,我还用来找你吗?”
何鑫与汤峪,真是天生的冤家,各有损招且层出不穷,但凡有一个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个性,事情都不至于闹到如今的地步。
何鑫到司法局、开发商、城管、信访办等等,他认为应该对他的事情负责任的地方反映情况,说:如果汤峪的采光权是权利,那他使用壁挂式太阳能就不是权利?如果使用壁挂式太阳就会妨碍邻居采光,那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禁止生产?小区在建成的时候就给每一户居民安装了壁挂式太阳能,别人不妨碍采光,就他的太阳能妨碍了?要么全小区的太阳能都拆掉!要么一个都不拆!如此一比较,他对林枫还真是手下留情了。
汤峪也不是省油的灯,庭审时被“上诉人常年紧拉窗帘对日照采光要求不高”的观点刺激到了,在他看来,有权利不用,不代表我的权利不是权利,就好比你骂我,我可以不还嘴,但不代表骂人是对的。这是个可怕的逻辑,当个人权利无限扩展,就会出现偏执人格,所谓自由是妥协的自由,文明社会就是人与人妥协后的产物。汤峪给残联和司法局寄了求助信,司法局给他安排了法律援助,使得一直都单打独斗的汤峪有了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而残联更是做出要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姿态,那架势如果是残联审案子,绝对是未审先定。
安奕鸣摸着下巴,他早上没来得及刮胡子,胡茬有点扎手,思索着,“这事,唉,我确实也不能真的不管……倒是有个办法,如果用得好的话,可行。附耳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