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生存法则(2 / 2)
斯若:……
气氛僵持住了。
几秒后。
“你,锦尘,你没事吧?”斯若问。
锦尘的面色不好,但笑着说:“累了,休息一会儿,你们回去吧。”
“要不要让毛毛给你看看?”斯若提议。
“不了,明早见,你好好休息,多睡一会。”锦尘说。
斯若只好答应:“好,你也是。”
“王……”毛毛开口但被锦尘瞪了一眼,立马怂的不行。
斯若和毛毛只好回到隔壁,斯若有些头疼干脆立马躺下去休息了。
上房。
锦尘双腿盘坐在席子上,睁开了红色的眼睛,顷刻间狂风大作,客栈的幻象可怜巴巴的被这诡异的风撕了个七零八碎。
这不是法力,而是本源力量,锦尘在极度悲伤的时候居然唤醒了一丝丝本源力量,但也只是一瞬。
妖族信奉着本源力量,水为本源之源。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物竞天择。
小妖怪之间弑父弑母不过是常事,同类相残不过是习俗,母亲杀死自己的孩子补充自己的身体,父亲为了独占母亲而咬死自己的孩子。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吃的,血亲也一样,反正妖界里没有什么吃的,不吃东西会饿死,与远方的妖争夺食物不如试试血亲的血肉。
作为妖王的子嗣,锦尘从小不愁吃喝,无忧无虑,甚至天真烂漫。
因为锦尘有宠爱他的母亲云霁和放纵他的父亲歌书涵,先妖王歌书涵能力强大若不是遇到了尖齿林那挨千刀的,否则锦尘根本不会那么快被迫接手妖界。
在歌书涵在世时,锦尘根本堕于玩乐更无心治理妖界。
那一天,父王母后被害死,族人为了保护他被尽数屠杀,只剩下他这个一事无成空有法力还没有完全继承到本源力量的新王。
幸好遇见了……虽然他不记得我了。
在为数不多族人的帮助下继承了本源,但付出了惨痛代价,族人们为了他又死了一批。
给父王母后报仇!
妖族的生存法则,睚眦必报。
父王,母后,他好想你们啊!
为什么会这样?
他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但还是会因为这种事情悲伤呢?
锦尘缓缓闭上眼睛。
“你行不行啊,细狗?”斯若突然从床上爬起来。
他刚刚梦见了一个红衣男对他动手动脚,然后被他一脚踢了过去。
”不行,以后再也不住酒店了,再说了容易闹鬼!“斯若起身。
毛毛见斯若出门要跟上来,斯若立马制止:“别来,我去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