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劲敌!闪光平原激战(二合一)(2 / 2)
谷壞/span在出兵之前戈利格拉就得到了热砂的许诺,攻下瀚海都护之后,那里最繁华的城市加基森,将会给食人魔所有。
食人魔是个很特别的种族,粗鄙的外表让人无法想象他们曾建立过强盛的文明。而这些食人魔流民对于土地,也不像他们的兽人表亲那样不挑食。确切的说,食人魔有着自己的标准。
因为有着更悠久的历史,所以食人魔很喜欢占据城市,包括历史遗迹也可他们的心意。相反那种肥沃的,适宜耕种的土地他们却不是很感兴趣。
而像加基森这种十分发达,并且拥有不可思议奇观的城市,对于食人魔可以说是有着致命的诱惑。
棘齿城的军队完全进入千针石林之后,第一师也主动向着敌人靠近。
双方都很有默契的将火枪手放在了头排,当然联盟这边除了火枪手,两翼还有巨魔猎手。
很多人都会想当然的认为远程攻击单位是站在后排的,其实不然,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远程攻击的优势,弓箭手和火枪手都是站在第一排的。
他们可都不是体格孱弱的家伙,逗有些非常出色的近战能力。
达到有效射击范围之后,第一师的火枪手们率先开火了。
在第一师开火足足十几秒之后,又顶着射击向前二十多米的科赞军才开枪。
廷克维斯指挥着开火还击,心中则相当震撼,他的部队新换装的装备,代表科赞最顶尖的技术,怎么火枪的射程会不如对方?
‘那群地精的叛徒!’
廷克维斯恨得咬牙切齿,在忠诚于种族这件事上,地精有着弹性的道德标准,尤其是在明确危害到自身利益的时候。
除了有效射程远了二十几米以外,瀚海都护的火枪并没有与对方拉开太大差距。
火枪的精准程度还都有待提高,运动射击可能还不如弓弩,所以双方火枪手开始了站桩对射。
与此同时其他兵种也都行动了起来,以各自的火枪手为中心向两侧展开,都有攻击对方远程部队侧翼的意图。
随着部队的展开,双方指挥官就都明白了这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从各自展开的速度,就知道彼此军队都有着相当高的组织力。
瀚海都护自不必说,地精们则是因为严密的等级制度和公司化的社会。
至于食人魔也有让李德意外的组织力,恰恰就是因为食人魔整体的智力水平不高,偏偏又能通过异变产生少数智力很高的个体。
以少数更强大的聪明人,带领多数的蠢人,相比于整体智力较高却极具个性的兽人,食人魔自然也就能拥有更高的组织力。
所以尽管过程中充满了打骂,可食人魔部队都到达了既定的位置。
最先动手的就是食人魔法师,这些家伙在奥术方面都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是不同于艾泽拉斯的法师,这群家伙的火气很大。
在首领戈利格拉的带领下,食人魔法师们和第一师的法师及巫医发生了激烈的法术对抗。
最激烈的还属双方的近战部队,第一师的长刀兵和剑盾兵相互配合,是在一次次战斗中锤炼出来的成熟战法,可在这里竟然也能遇到对手。
身材高大的食人魔蛮兵肆意挥舞着手里的钉锤和页锤,这样四肢发达的大块头本来是长刀兵最爱碰到的敌人。
可每个食人魔蛮兵身边,却都跟着一个地精刀斧手和地精潜行者。
地精相对小巧的体型,反而帮助了他们在近战中有远超出其他种族的灵活。
他们导致一向大开大合威风八面的长刀兵束手束脚,需要和剑盾兵配合的更加谨慎。
在兵力、组织力、装备等方面都大致持平的情况下,战争便不可捉摸了起来。
尤其是当李德发现,自守夜壁垒以来。无往不利的空中压制战术,在这里遇到了它命中注定的对手。
地精防空兵,那支从未见过的奇怪部队,用他们肩抗的单兵飞弹让鹰身人和青铜龙吃了不小的苦头。
就看地精这支防空部队的人数,李德就能想到地精们是何等的处心积虑对付他的空中编队。
“打旗语,让阿纳克洛斯和鹰身人都撤下来吧,我们无法形成空中压制,没必要徒增伤亡。”
李德无奈的说到,鹰身人虽然飞行速度很快也足够灵活,并且还能够使用魔法,可她们的防御能力太差了,以地精飞弹的威力,一炮就能带走一个鹰身人的性命。
她们本来就相当于是雇佣军,忠诚度还不一定有对面的食人魔高,要是伤亡过大的话,导致鹰身人溃逃将严重打击士气。
李德坐在金鬃马上,面色严峻的下达着命令。
“我们的一次次胜利,不是只靠着空中力量实现的。
告诉下面四个团长,给我顶住敌人再推回去!”
这一战真的是出乎李德意料,这一战激烈程度或许都可以比得上在悲伤沼泽,与芬里斯对峙的那一战。
第一师下属四位团长:阿什坎迪、伯瓦尔、格里安和马库斯,此时全都带着精锐部队顶在最前面。
步兵团长必然是要由最强大的战士担任,他们要在牧师的加持下形成锋矢刺进敌人的阵地。
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在食人魔的队伍中竟然也有足以抵抗他们的战士。
这也是戈杜尼食人魔当初为什么敢不服古加尔,除了戈利格拉这个强大的法师首领以外,戈利格拉的麾下还有一个叫乌尔洛克的大军头。
乌尔洛克带着他的三个兄弟,四人撑起了戈杜尼的蛮兵部队,让戈利格拉十分放心。
此刻就是乌尔洛克四兄弟挡住了阿什坎迪等人的四支锋矢。
虽然食人魔四兄弟整体战斗水平不如阿什坎迪等四人,可凭着巨大的体型和防守姿态,却也成功稳住了己方阵地。
闪光平原上的战斗一时间无比胶着,双方都在想着破局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