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中华共荣(1 / 2)
朱喜明滔滔不绝讲述着自己的这一套理论,再一次让赵波、魏建军、吴又可、郑之龙等人听了个云山雾罩。
他们真不明白朱喜明放着唾手可得的万里江山和亿万财富不去享乐,却天天在那里瞎琢磨胡折腾。
他搞这么多让人完全不知有何益处的东西出来,又到底有什么用?
可他们生活在这个实力为王的强权时代,朱喜明现在已经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以前他那些被人们所不能理解接受的新理论,都已经陆陆续续在现实中展现出了巨大的成功。
众人虽然对他所说的这些话听不明白,但心中却都是绝对的信服他,也就只好茫然的点头表示他们好像是听明白了。
特区官吏和新军将士们早就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听不明白厚世伯的话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厚世伯的话去做事。
这样做的最终结果一定是令人满意的,做事的人保准有前程、有富贵、有机会。
在朱喜明反对压迫剥削和扶助同行的中心思想指导下,日本幕府和郑之龙之间的谈判很快就取得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朱喜明将这份通过谈判后签署的条约称之为《中日友好条约》,高度赞誉了日本幕府与时俱进的魄力和善意。
条约中德川家光的幕府同意了郑之龙的五条要求:
一、日本国承认郑氏家族与田川家族在长崎岛的合法地位,并保证他们在日本国内的利益安全。
二、日本国对广东特区和未来的中华帝国放开海港商贸,废除闭关锁国政策。
并指定郑之龙为广东特区与日本国进行商贸的总代理商,授予田川家族从事对外海贸的合法权和相对应的职务。
三、日本国放开本国女子不得离开日本的禁令。
只要女子与其家族同意,便可自由选择随夫前往《大中华文化共荣体》中的国家内定居。
其女子留在日本国内的一切财产和权益,都会继续受到日本幕府的保护。
四、日本国将长崎岛面向大明国和未来的中华帝国开放。
在长崎岛内的各方商贸行为都将享受最惠国免税待遇,并会受到当地官府的保护和支持。
五、日本国自愿加入《大中华文化共荣体》,与未来的中华帝国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
并在将军幕府所在地江户城划出土地,供中华帝国外交人员自由修筑馆舍。
所有外交人员全部享有不受当地律法处罚的特权,这一条被朱喜明称为外交豁免权。
为了显示这次《中日友好条约》的公平性,郑之龙也代表朱喜明同意了日本德川幕府的五条要求:
一、明国新军将在15日内全部撤离日本国本土,30日内新军炮舰将会全部驶离日本岛海域。
二、明国新军对此战之中日本各沿海港口,所遭受到的炮击损失进行物质上的赔偿。
新军通过委派特区人员帮助日本国百姓种植高产农作物如土豆、白薯、玉米、高产旱稻、水稻进行赔偿。
广东特区所委派人员在日本国内享受相当七品官阶待遇。
三、明国特区给予日本商人在广东特区商贸经营权,同样享有大明国在日本所享有的一切最惠国权利。
四、特区新军将会在日本国受到外部势力侵害,或者是德川幕府受到战争威胁时要给予鼎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