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恶因必有恶果(1 / 2)
辽人之所以不断反抗大金统治,主要原因是努尔哈赤在后期采取了一系列恶政、弊政,其害无异于高淮乱辽。
第一,大规模强制迁徙广宁、镇江地区的辽人。祖祖辈辈在此生活的辽人不愿意离乡背井。但为了防止辽人逃向大夏控制的辽西南走廊,努尔哈赤采取了粗暴且简单的强迁政策。
不同意搬迁就烧房子,让辽人无房可居,再不肯走,就杀人。可越是强行迁徙,越是有更多的辽人起来反抗。其中不少辽人逃到宁远地区,入伍当兵,成为后来抵挡八旗大军的中流砥柱。
第二,无力解决大金国内粮价暴涨问题,采取血腥的“杀无粮之人”政策。
天命八年,天气极寒,辽东地区粮食大规模减产。在这种情况下,辽东富商们趁着战乱和天灾,故意提高粮价,大发横财,导致粮价暴涨十倍。一斗粮卖到一两银子。
天命八年三月二十日,努尔哈赤下谕,“着有粮之富人,将所售之粮献汗,并少许付价,若不送来,被人首告,则尽没其粮且诛杀其身”。这是强征富人之粮。
天命八年四月二十三,努尔哈赤第二次下谕,“令未迁地方有粮之人,售于无粮之人,斟酌其价,从减取之。若有粮而不肯售于无粮之人,经人首告,则不给价而徒取之,赐予无粮之人”。这是强令富人低价卖粮。
天命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第三次下谕,“命有粮者出粜(卖米)。粜则偿以价银;有粮而不粜者,一经他人告发,则无偿收取,并由首告者及中人监守其粮”。有粮不卖的,抓坐牢。
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努尔哈赤三次下谕,试图以强制性行政命令解决了哄抬米价的问题。
然而,他明显低估了资本的力量。这些敢在辽东高价卖米的大富商,哪一个不是和女真贝勒大臣、汉族降将有着不可分割的利益关系。
就连努尔哈赤自己的都堂乌尔古岱,也是公然受贿,收取汉人骆三萨、赵三奎、李殿魁等人大量金银财物。最终,乌尔古岱东窗事发。
但是,努尔哈赤还是赦免了乌尔古岱死罪,仅是革去都堂一职。
又如佟养性家族,原本就是抚顺粮商兼典当商。后来佟家暗中归附努尔哈赤,提供情报,将大量铁器、粮食卖给大金,又将野参、绍皮卖到大夏,从走私中牟取暴利。
努尔哈赤入主辽东后,佟养性顺理成章被任命为大金总兵,又迎娶努尔哈赤孙女为妻,成了亲家。倘若佟家卖高价粮,以佟养性从龙之功,众贝勒怎么可能去治佟养性的罪。
在粮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大金国内盗贼频起。努尔哈赤的政策变了,准备杀无粮之人。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谕,要求量粮之诸大臣核查汉人无粮之男丁。“并将无粮之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
认定为无粮之男丁的标准是粮食储备少于四斗,且没有牛、驴。
“一口有五斗粮,即列有粮之人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粮之人。”
天命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努尔哈赤再下令,按照之前造册登记的情况,开始屠杀无粮之汉人。
“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无粮之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