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然回首,灯火阑珊,不见你(2 / 2)
然而有一些人也该凉了。
那几人纷纷被发现暴毙在家,死状极其残忍。
鲜血溅落在整个屋子,各个身体部位被挖出,随意的扔在地上,有的还有被脚碾过的痕迹,苍蝇纷飞,虫子爬满全身。
血落到那些钱财之上,被那人当做了脚踩之物,七脚八脚的碾了过去。
围在屋前的百姓没人敢捡起地上和桌上那些值钱的东西。
官府的人来查,瞧见这满屋的狼藉都被吓的哇哇直吐。
不一会不周渡就散起杀人分尸狂魔来了的谣言,百姓们搞的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这消息也很快传回了纪府。
“爹?你说什么?那几个人都死了?”
纪云麓唰的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盯着她爹爹的眼睛看着,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唉,没想到啊,这几个人就这么死了,杀他们的人肯定不是冲着钱财去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杀手不想他们娶你,这么想来,也只有那小子了......”
纪老爷一针见血,指出了问题所在。
纪云麓皱起眉头,缓缓的摇了摇头,呢喃道,“怎么可能?他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是我做的,人都是我杀的。”
安毓书一改往日的风格,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缓缓的走了进来。
安毓书抬起头来,直视着纪云麓的眼睛。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也是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吸引。
像那她样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经常眺望远方,那双眼睛总是很清澈的看着所以东西,那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漂亮的眼睛。
从那一刻开始,他和星星一样睡不着觉了,他想认识她,他迫切的想着。
“以前我总是不敢看你,那是因为我的目光并不像你的那般单纯,夹杂着很多的东西,后来更是有了爱意,我更不敢抬头了。
你走的十年,我经历了很多事,成了不完全的人,甚至我学会了杀人分尸不眨眼。
十年后你回来了,我更加不敢见你了,因为我比十年前更脏了,看你一眼我都觉得罪恶满满。
我早就不是当初你要嫁的那个他了,他早就在你淹没离开后的那场大雪里。
一想到终将成为你的路人,我便觉得,我已经沦为这个世间的弃子,那年的风雪很大,但是他们都绕过了我,去了别处,只有我在那个冰冷的屋子里,等着身体变得僵硬。
我知道遇见你不容易,错过了会很可惜,可是我这双脏乱的手又怎么能触碰你那干净如初的手,我不舍得,也不忍心。
所以,若要成亲,那种人就不要选了,纪叔我走了,云麓,以后记得对自己好一点。”说着低下头去就转身欲离开了。
他害怕自己再看一眼真的就不想走了。
纪云麓眼见着他要走,慌张的提起裙摆,追了上去,朝着他的背影哭红了眼,
“安毓书!我们把所有晦暗都留给过往,好不好!有些心动,从一开始就覆水难收,所以可不可以回头......再爱我一回?”
安毓书身形有些抖动,愣在原地,霎时间红了眼眶。
他笨了一辈子,就聪明了这一次。(取自《死亡万花筒》)
一切都幸好,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