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沈渊笑道:“那回头就去看靖海的地理志。”他在心里把这个当做约定,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山高水长,有些人总会慢慢的被遗忘,偶尔想起的时候也不会掀起任何波澜了,只是曾经记忆里有过他的影子。
普米斯市。
骞昀翻看着写真集,上面是莳萝青春洋溢的笑容,之前寄给了她一张自己的照片,却迟迟没有收到她的照片。
明明自己也是个漂亮的女孩,却总觉得自己不漂亮,喜欢拍风景照,却不喜欢自拍,还好有机会留住她美丽的时刻,留住她十八岁的青涩和美好。
当当当的敲门声响起,张敏推门进来后说:“今晚有同学会,我们一起去吧?班级里大家都去,你刚来,也该和同学们多接触了解一下。”
骞昀抬头看张敏已经换好了衣服,是一件淡紫色的长裙,配合她卷曲的长发和姣好的面容,看起来温柔不失大气。
骞昀在张敏敲门的那一刻就把写真集放进了抽屉里,他站起身来推着张敏往外走,毕竟是住在别人家里,张敏也是有这个房间的钥匙的。
张敏一出门就转过身说:“你快去换衣服吧,同学会是晚上九点,听他们说要玩一个通宵呢。”
骞昀回到房间锁了门,拉开衣柜,一眼就看到了和莳萝一起拍照的衣服,套上了防尘袋,安然的挂在柜子的角落里。
他拿出了一套驼色休闲裤和黑色卫衣,随意的套在了身上,脚上是一双白色球鞋,头发随手抓了两下就好了。
拉开房门就看见张敏眉眼含笑的朝他走来:“你真是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班里的女生要被你迷住了,你可得守住自己的心!”她心里其实想说的是:留着你的心给我时间住进去。
骞昀没有回答,先走出了门,来这里之后他每次都是先出门,虽然张敏也拿了大门钥匙给他,他没有要,还是张敏说万一有事她不在,他连个门都进不去,最后把钥匙放进了书包的夹层里。
同学会在市里的一家小酒坊,可以吃饭,可以唱歌,也有住宿的地方,一应俱全,门口的牌匾闪烁着彩色的光,来这里的大多数是年轻人,角落也有抱着笔记本在工作的中年人。
刚到门口就听见一个洪亮的声音喊:“敏敏,好久不见,你还是一如既往地美丽!”那人长着全脸胡,身高有一米九,脸上的胡子看着刮干净了,也比不过胡子的生长速度,肉眼可见的胡茬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凶相。
那人弯下腰准备行一个贴面礼,张敏也大方的和他打了招呼。
张敏指着骞昀说:“这位是我未婚夫,骞昀。”转而和骞昀介绍了长着全脸胡的人叫吉尔,高中和她是同班,后来在大学交流学习过程中和她一个小组的同学。
吉尔低头看骞昀的时候,眼角下垂,眼神不屑。他不理解妩媚大方的张敏为什么会和如此瘦弱的人订婚,他用一只手就可以把这人提起来。
骞昀察觉到这人挑衅的目光,往后退了一步和他拉开了距离,吉尔伸出手想和他握手,二人手交握在一起时,骞昀觉得手骨快裂开了,也不抽回来,就硬生生的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