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三分钟的拥抱?不,是五分钟,比那还多(2 / 2)
“你倒是回来揍我啊。”夜世行极其欠打的把脸颊凑近了摄像头, “我情愿被你打,也想看见你。”
“大家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我们都是成年人,理智一点。”我凑近屏幕道, “军桐要来,这儿能停飞机,你看她愿不愿意载你吧。”
谁让夜世行家里不买私人飞机呢,现在要快速的过来,只有求她咯。
而且,和军桐说一句的事情,我想让夜世行去说。夜世行不能再对军桐抱有防范之心了,那太累了。我不想夜世行太累。
我建了一个小群,只有我、夜世行和军桐,取名《家的窝》。
军桐没有血缘关系,也是认的女儿,算一家人了。
夜世行扣了无数问好后,才拍了拍军桐道: “你多久出发,我和你一起。”
“你是谁啊?”军桐故意装作不知道。夜世行的ID就是他的本名,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单晚的老公,她最爱的人。”夜世行回道。
“呵呵。”军桐道。
军桐私聊我道: “他才没有礼貌,直接问我多久出发,也不嘘寒问暖,说些客套话。他才该看那些为人处世的书。”
我笑道: “他是小孩,你让让他。”
军桐道: “我呸!他就是个巨婴。我讨厌他。”
我继续笑道: “那你自己来,别管他。”
军桐道: “看来你不是最爱他,我放心了。”
我疑惑道: “何以见得?”
军桐道: “两个人相爱,不是时时刻刻想见到对方吗?他想见你,你不想见他,就是你没有那么爱他呗。”
我回道: “我有脑子,可以想他。我还能梦见他。我手机里有他的相片。我还能和他聊天。为什么一定要见面?”
对见面更有欲望的是夜世行,因为他就是一只大色狼。见了面,少不了亲亲抱抱,卿卿我我。腻歪的不行,你拒绝了他,他就要开始扮可怜。
我现在实在是没有什么时间精力去应付他。按理说,不应该女生如此患得患失、疑神疑鬼吗?为什么到我这就反着来了?
平时有空还好,我忙的时候,他这样是真的烦。
虽然说出口有点伤人心,但是,的的确确,我在工作,他在给我说些有的没的,我会觉得烦。
我一开始还是有点愧疚的,觉得我不能这样对待他。可是,渐渐地,我开始觉得烦躁。不仅仅是因为激素变化的原因,还有我本来就不能一心二用,他占据我的时间,我就更慢了。
“那就不带他。”军桐回我道。
“嗯。”我回复军桐后,开始琢磨起妆容来。
要给死了化什么样的妆呢?落魄的神,囿于落魄的建筑里。这是我想的第一个主题。
第二个主题,就是一只猫,也就是毛毛,误打误撞到了这个建筑里,带来了一丝生气。
第三个主题,就是修复好的宫殿,神抱着猫,神采奕奕。
不止是相片,我还买了摄影机,准备录一段,先做这三个主题的视频,再做个正儿八经的纪录片。
名字都取好了,叫《遇神》。视角是以毛毛出发的。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荒芜的大地是有一只猫,猫四处走,走到一破旧的宫殿前,从门缝里钻了进去,看到无精打采的神,坐在神龛上。旁边是神的雕塑像,后方也有神的画像。走到了神面前,神却对它置之不理。猫咪很难受,去摘了一朵玫瑰花,供奉给神。
——“这地方哪有玫瑰花?你不能因为自己喜欢,就强行给玫瑰花加戏吧?!”肖离制止了我的想法。
——“那要什么?”
——“蝴蝶吧,死掉的蝴蝶。”死了道。
哦,蝴蝶,死掉的蝴蝶。
于是,猫咪很难受,去捉了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以为这是神的亲人,给了他。只是蝴蝶已经因为猫爪的迫害,死掉啦!神很惊讶,终于看了猫一眼。
“你不会说话,如何做我的信徒呢?”神迷茫道, “没有信徒,我什么也不是。”
猫咪当然不懂,它见神终于看它,很是开心。乐此不疲、坚持不懈地捉蝴蝶给神。神的衣衫越来越华丽,破损的地方完好无损,掉色的地方恢复原样。他又成了有法力的神。
原来,供奉者不必是人,也不必说话,只要有爱,就能有力量。
最终,神完全重生,与猫永生永世的在一起。
——“猫能活二十年就很久了,永生永世是什么?”死了不理解。
——“神,神通广大,当然可以让猫永生永世的活着。”毕竟是故事,我要怎么和死了解释呢?索性直接把这一离奇归咎于设定。
况且本来就是故事,不然这荒郊野岭的,哪里会有猫啊。还一看就是中华田园猫。
“好吧。”死了认可了我的想法。
“你们觉得怎么样?”我问肖离和吴忧道。
“这个世界终究是猫咪的天下。”吴忧道, “可惜我家养的是狗。”
“你做出来,我再评价。”肖离道, “万一半途而废,无疾而终,我现在说了,也没什么用。”
“我不会半途而废的!”给死了化妆的时候,我脑袋还响起这句话。我不会半途而废的!我一定要让这个地方有人烟。
“毛毛,你从这走到那。”我指了指宫殿的门,希望毛毛能理解。毛毛果然很聪明,成功地拍摄好我需要的第一个素材。
随后事情就很简单了,就是换衣服和化妆有些复杂。
两三个小时,就拍摄好了宫殿恢复前的所有视频。还找角度,找构图拍好了相片。成就感爆棚!
我在宫殿里,看着素材。每一帧都美轮美奂,有些甚至可以直接截图成为壁纸。
死了太漂亮,毛毛也是。两个人——呸!两个生物看起来,很和谐。
“你在看什么?”有人道。
我是面对神像,背对门看素材的,听到这话,连忙转身。是夜世行。
“军桐不是不带你来吗?”他怎么来了?他这样的贵公子,不应该出现在这有风沙,紫外线如此强大的地方。
“我求了她。”夜世行不在意道。
“怎么求的?”夜世行竟然会去求军桐?为了见我一面?他是有什么毛病吗?
“求求你,带我去见见我的心上人。”夜世行目光虔诚,看着我道, “我真的太爱她了。再看不见她,我会疯掉的。”
我推开他,笑道: “油嘴滑舌。你不能想象我在你身边吗?就非得见面?”
“不可以。”夜世行从包里掏出一只玫瑰花,递给我,随后紧紧抱着我道, “我想象不出画面,我的大脑里是一片漆黑。只有看见你,才有颜色。”
“什么时候,还学会说谎了?”哪有人不能想象出画面的,还什么一片漆黑。想见我就直说,没有必要骗人的。
我被他抱住,手里拿着玫瑰花,有些喘不过气来。
“我没有骗你。我搜了一下,这叫心盲症。不知道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明明我的心从来不盲。”夜世行道。
我看夜世行说得一本正经,心里信了三分,也许真的是我孤陋寡闻了呢?
“那怎么办,你可以看相片,也可以和我打视频。”我为他想出锦囊妙计,颇有些自鸣得意。
“和拥抱的感觉不一样。”夜世行道, “键盘上打的字,也和当面交流不一样。”
“那你总不能一直抱着我吧。”不能抱一辈子的。夜世行这行为,好像断奶的蛮不讲理的小孩子啊。紧紧不放,紧紧不放,可是不放也不可能的。
“三分钟。再给我三分钟。”夜世行闷声道。
“好。180,179......”我为他计着数,“3,2......”越到后面他抱得越紧了,“0.9,0,8......”我还是心软了。
最后,他抱了我不下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