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离了(2 / 2)
这起离婚案,之前一直拖着,直到过完年之后,在苏晚和贺延到宁城的第三天,法院才开始处理的。
两人都是要离婚的态度,所以,判处离婚是非常简单的。
对于江秀莲来说,难得,是如何争取财产的问题。
苏晚找的那个律师,不管是业务能力,还是负责任的态度,都是非常好的,。
律师将余强军婚内出轨的证据收集起来,呈到了法官面前。
很戏剧性的,余强军出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张婧那挺着的肚子。
张婧本来是以胜利者的心态去法庭旁听的,最后却是给江秀莲送了非常好的证据,也不知道她回去之后,有没有讴死。
有了婚内出轨的证据,余强军就是过错方了。
(题外话:网上有一个说法说“婚姻中的过错方,离婚时要净身出户,分不到一分钱”,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官在判案时,可能会因为过错方犯了错误,出于同情而对非过错方有一些酌情照顾,但也不会完全让过错方分不到一分钱。在这一点上,法官会有着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有对江秀莲的同情,在分割财产时,余强军主张的“钱都是他辛苦挣来的,凭什么要分给江秀莲”,自然就不被法官认可了。
最终,法官判的是,婚内财产一分为二,余强军一半,江秀莲一半。
这已经达到了江秀莲的预期了,所以,她对于判决是很满意的。
但对于余强军、张婧,以及余琴琴来说,这无异于是割了他们的肉。
但尘埃落定,他们再难受,也于事无补。
至于余强军不情愿给钱的事情,苏晚也不担心。法院的判决已经在那儿了,他不给,那就等着法院的强制执行呗。
苏晚担心的,是其他的。
庭审的那天,江秀莲娘家的人,也到了法庭旁听了。
不过,不是来给江秀莲支持的,而是为了阻止江秀莲的。
在法院门口的时候,江秀莲娘家的大嫂王艳梅,还一直在劝江秀莲,让她不要这么意气用事,还说什么“有哪个男人是不偷腥的,我们作为女人的,要看开一点,忍一忍,就过去了……”
总之,说了一堆冠冕堂皇话,软硬兼施,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江秀莲不要离婚。
最后,看江秀莲不为所动,她甚至还甩起了脸色,教训江秀莲:
“我可跟你说,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离了婚,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去哪里住?我可提前跟你说好啊,现在家里可没有地方给你们住了的!……”
王艳梅认为江秀莲“冥顽不灵”,认为离了婚之后的江秀莲,必然是落魄,甚至是会跑回去拖累他们的,所以,对江秀莲自然就没有好脸色了。
但是,这个态度,在听到了法官对于财产的宣判之后,就来了个大反转了。
王艳梅,是个典型的唯利是图的人。
只要江秀莲不离婚,不管江秀莲和余强军过得怎么样,她江家,都是余强军的岳家,自然就能跟着余强军吃香喝辣的了。
但是,离婚了,这个关系就断了,之前的便利也就没有了。
并且,在王艳梅的认知中,她一直是以为,江秀莲离婚,是不可能分到钱的。
对于这样的小姑子,自然就不需要摆什么好脸色了。
并且还好防止她离婚之后过不下去,跑回家里,拖累了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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