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时间证据(1 / 2)
“韩律师,你说的我明白。我不会让你难做,如果你觉得承办我的案件让你为难,你可以退出这个案件,我绝对没有怨言。如果你继续为我辩护,我当然欢迎。而且,你相信我,如果你继续辩护,你会得到足够的回报。”孟强说道。
“除非你本人有这个意愿,否则我不会退出案件,我会坚守我的辩护职责。”韩光明知道孟强口中所说的回报是什么。即使不算孟强本人的感激,单是把这样的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翻转过来,立刻就会为韩光明带来广泛地声望。律师办什么案子最容易出名,当然就是这种有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了。
一个有声望的律师,意味着源源不断的案源,意味着高额的收入。这的确是有相当的诱惑力。不过,韩光明并不看重这些,他之所以决定继续辩护,主要的原因还是在坚守一个律师基本的职业操守。
律师不能把自己的当事人置之危险境地不顾。虽然孟强算不上一个好的当事人,但他正处于危难,他需要律师的帮助,韩光明不能放弃他。如果律师也放弃孟强,那么孟强将会自己面对各种司法程序,从而产生严重的法律危机。
法律是公正的,法律要保护那些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们,也要保护那些被指控的人,只有平衡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正义。这一点是法律的基本常识,可惜很多法律人被各种利益诱惑,迷失了方向,忘记了这个基本的道理。
“对于办案机关指控你犯有故意杀人罪,你是什么意见?”
“我没有杀人。”
“既然没有杀人,为什么要承认相关事实,做出有罪供述。”韩光明把问题挑明,这一点孟强必须要给他一个答案。这个答案,也将面对办案机关的攻击与质疑。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办案机关说什么,我当然就认什么。这种事情,你们律师应当知道。”
“你的意思是办案机关有诱供逼供的情况。”
“可以这么理解。至少在我的心里是有很大压力的。”
“你要知道,公安机关提审是有视频录像的。要是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在视频中却没有你所述的情况,反而会对你更加不利。”
“我所面临的情况,不会有更加不利的可能。是不是,韩律师。”孟强笑道。
韩光明一想也是这个道理,这些证据成立,孟强面临的就是死刑,生命的结束!那么还有什么更加不利的情形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至少排除非法证据要有一定的理由,不能只是你心里有压力,就可以排除的。”
“我当然还有证据。不过,证据不在我的手里,需要你去取证。”
“这是什么证据,为什么不对办案机关说?”
“这是个时间证据,证明我不可能有犯案时间。这种证据,我是不敢对办案机关说的。相信你也知道,扑克牌杀人案是通市已经这么多年了,终于找到我这么一个人,无罪的证据交到他们手里,要是有什么意外,那我就是真的没有救了。”
时间证据!韩光明震惊了。要是孟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犯案时间,那么办案机关的所有证据真的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除了你我,再就是替我保管证据的人。除此以外,没有人知道。”
“你要是信任我,可以告诉证据怎么获取。”
“没有问题,我用笔写出来。”孟强向韩光明要了一支笔,写出了一个联系方式。
“你找这个人就行了。”孟强说道。
“我还有个问题,你为什么采取预先留存证据的方式。要知道,对你开展调查时,警方并没有任何证据。只要证明你没有犯案时间就可以摆脱嫌疑,完全没有必让自己陷入这种旋涡当中。”韩光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