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初遇往事(6)(2 / 2)
他们二人一院,日头高照,不时有几声冬日未飞走的鸟叫传来,很是闲适。
尚弘烨则是给兔子扒毛皮,他右手不太方便,竹醉青是不想让他动的,奈何拗不过,就由着他去。
反正兔子也是他吃,到时候剥的肉都不剩的话,烤兔肉就吃骨头吧。
刮完鱼鳞,她拎着水桶去打水清洗几遍,水井离着家有些远。
前后需要十几分钟才能回来,回来时,尚弘烨已经把兔子皮扒好了,皮肉分离,白白净的兔子皮上没有沾到一滴血。
反观兔子肉上,血肉模糊,二者摆成一样的姿势,四肢一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
饶是竹醉青这样打猎剥皮剥惯了的,也没有这样似于工艺品的手艺。
这人到底什么来头。
竹醉青看了看挂在墙上的刀,没有溅上一滴血,她眉头皱了皱,不可能,这样大出血的面积,刀刃上怎么能不粘血。
家里的刀也很钝了,好久没磨过,她今天正打算打磨一下。
这把刀也和以前没什么区别,还是钝钝的,切肉能勉强,剥皮是不可能。
竹醉青走近厨房,顺手把刀拿了进去,她摸了摸,没沾血。
没沾血,他怎么剥的皮,徒手?不是,徒手的话他现在的力气没那么大,在喝的药物的控制下,他是使不上力气的。
那么东西……
竹醉青佯装没事人,继续干着她手中的事,开膛,破肚,料酒,去腥,料包。
尚弘烨挂着那只受伤的手,另一只搭在脑后,没转头,但他已经猜到背后人的表情。
怀疑,警惕。
同样,他也在注意她。
二人背对背,思绪却在对方的身上。
竹醉青在寻找他所藏利器在哪,宰兔的工具既然不是家里的,那么一定在他手里。
一个陌生人手里有刀具,住在家里,除了日常吃什么的交流,别的话一概不透露,着实令人费解。
都多久了,供他吃供他喝供他住供他穿,自己的事是一件也不说。
他穿的衣服还是她去大集上花了几十大洋买的最好的,比她穿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又舒服有好看。
她跟着竹馥只有穿碎花上衣的份,给自己买的便宜的,她那点零花钱全用在尚弘烨身上了。
要是他不给力,不能让她生百八十个的崽崽,都对不起她的贡献。
养了这么久的病,怎么还是不好,好药全给他用着,从未停过,她那些草药小金库快被他掏光了。
真是个药罐,养个崽崽的爸付出的代价真多。
且不说草药,光是她让他住家里,每天被竹馥敲打的住宿费就足够心疼死她。
家里只有两个房间,一个竹馥的,一个她的,现在尚弘烨来了,又是病人,只能让他住床上,她打地铺睡。
可就算是这样,她一个人还是得交两个人的住宿费。
她的家底马上就要被竹馥搜刮的渣都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