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录囚风波(1 / 2)
十月初六这天早晨,李治自承香殿离开时说了一句:“今日朕要亲临大理寺录囚,晚上便不过来了。”
所谓录囚,就是皇帝及各级官吏审查卷宗,对在押犯、尤其是死刑犯进行复核审录,以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唐太宗在位时,曾多次录囚,还曾发生过“纵囚归狱”的佳话。
这是李治作为皇帝的第一次录囚,也算是件大事。
萧筱眼睛一亮,那就可以熬夜看话本子了,耶!
嘴上还是要客气两句:“陛下辛苦了,晚上不要忘了坚持练功啊。”
李治点点头,还别说这一个多月早晚锻炼,改善了作息饮食后,身体确实大为好转,也没再犯过头风。
上午,萧筱请安完毕开始协理两局事务时,李治已经带领几位重臣来到了大理寺。
大理寺卿唐临清理出所有在押犯人的卷宗,一一分类,以供皇上复核查阅。
“今岁录得死刑者,共一百四十五人,长安的监狱里,关押了二十三名死刑犯。”
李治颔首,案上的卷宗记录地清晰详尽,他一本本地翻过去,谋杀亲夫、落草为寇、谋财害命……
忽然,他手指顿了顿,拿起一本写着“恶逆杀父”的卷宗说:“这本上面为何用朱砂做了标记?可是有何不妥?”
唐临躬身应道:“回陛下,这是臣做的标记,此案的死者李敏乃是洛阳人士,凶犯是他的大儿子李长胜。”
“李敏原是一名乡绅,后染上赌博恶行,败光家业,为还赌债还典妻卖子,其妻不堪受辱投井自尽,两个儿子卖身做了奴仆,仍然时常被其勒索。贞观二十三年正月,李敏寻二儿李长旺索要钱财不遂,将其双腿打断,长子闻讯后,一时激愤,刺死其父,后逃至长安被抓。”
李治翻开卷宗,一目十行地看过去,确实与他所说的相差无几。“唐卿的意思,是这李长胜其情可悯,其罪可宥,对吗?”
唐临犹豫了一瞬,仍然点头道:“陛下英明。李敏典妻卖子在前,行凶伤子在后,李长胜杀父乃是事出有因。况且其之所以被捉拿,也是来长安为其弟寻医问药,可见并非无情无义的大恶之徒。因此臣想,可否宽宥一二,免其死罪?”
李治不置可否,只转头问道:“唐卿所奏,太尉如何看?”
太尉长孙无忌往前走了两步,微微躬身道:“陛下,臣以为,不妥。”
“这么说,你不赞同大理寺卿所言?”
“不错。打杀父母乃是恶逆,属‘十恶’之列,遇赦不赦,此大罪绝不可宽宥。”
唐临争辩道:“长孙太尉,李长胜八岁时已被其父卖了死契,本应是生死两不相干的,可李敏仍时时勒索以充赌资,不如愿便拳脚相加,后来李长胜年岁渐长,他又找幼子要钱,还将人打至重伤。其恶行堪为人父吗?我等判案,情、理、法缺一不可,怎可以一个罪名,就妄断生死?”
“大理寺卿慎言!”长孙无忌没说话,他身边的中书令褚遂良也出来帮腔了,“贞观十一年,长孙太尉曾主理修订《贞观律》,若论律例他可比你在行。我且问你,先帝朝颁行的《贞观律》中,可曾明言‘十恶不赦’之条例?”
“中书令所言不虚,可……”
“我朝以仁孝治天下,太宗所颁之法,今上身为人子,自当遵从。”说着,他朝李治行了个礼,直起身继续说道:“同样,李敏纵有再多不是,仍旧是李长胜的生身之父,子弑父,就是恶逆!你如今怂恿陛下宽宥‘十恶’之罪,将先帝的法令放在何处?这不是陷陛下于不义吗?”
一个太尉一个中书令左右夹击,又抬出了先帝这个金字招牌,大理寺卿唐临也不得不低头:“陛下恕罪,是臣考虑不周……”
“起来吧,诸卿皆是我大唐肱骨之臣,刚刚这番争论也是对事不对人。”李治脸上不见喜怒,出乎意料道:“不过,刚才听诸卿各抒己见,倒让朕起了些好奇心,想见见这个李长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