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美式居合(2 / 2)
“苏联老师送的,你看看这野猪还挺得意,再近点儿我就打死他。”
猪王和王建华的距离不足五十米远了,王建华举枪便射。
砰砰砰~
枪声打破了宁静的夜。
猪王感觉自己的头上热热的,一阵困意袭来。
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里后,他才听到熟悉的声音。到死他都没弄明白,对方明明没有拿那长家伙,为什么还能砰砰砰。
三枪,猪王死了。
“打死了!”
关掉保险,王建华将枪揣进兜里。
“张大嘴,我有枪的事儿,谁也别跟着说啊,这是个秘密。”
“放心吧,你顺哥我的嘴最严实了。”
王建华斜了张顺一眼,一脸不屑。
你的嘴要是严,我能叫你张大嘴?
张顺没有注意到王建华的表情,他的注意力全在躺在地上蹬腿的猪王身上,这家伙得有四五百斤重,一家至少能分到一百五十斤肉,这下家里有粮食吃了。
张顺抽出腰间的匕首,走到猪王面前,隔开了他的颈动脉。
血滋滋滋的往出喷,不一会儿就染红了这片土地。血腥味儿随着空气飘出了二三里。
王建华嗅了嗅空气中的血气,皱眉道:“张大嘴,你把他的动脉隔开干什么啊?”
“放血啊,血要是凝固在肉里,这个肉就不好吃了。”张顺收刀的姿势十分潇洒。
王建华反问:“这山上不只有野猪,好像还有狼吧,万一把狼给引来了,咱们两个能行么?”
张顺愣住了:“哎呀妈呀,我太高兴了没这可咋办啊,狼是群居动物,咱们两个可弄不了啊。”
“咋办,赶紧拿着猪跑啊!”
“这家伙这么重,怎么跑啊,咱俩也抬不动啊!”
“真笨,用自行车驮着。”
“不行!”张顺连忙拒绝:“这家伙保守估计将近四百斤,放在自行车上,自行车不就不堪负重的压坏了么?”
自行车在这个年代可是比较珍贵的,平时在家里都当宝似的供着,用他驮着四五百斤重的猪,那不是浪费么?
他家的自行车都是推进家里的,平时划掉一块儿漆,他都觉得心疼。
王建华反问:“你是想让媳妇和孩子吃猪肉,还是心疼自行车?”
“这...”
张顺有点儿进退两难了。
忽然,他看见了王建华的新自行车。
“你的自行车不也行吗?还是新的,大梁比我的结实。”
王建华说:‘我这个自行车是许大茂的,我家的自行车我妈骑走了这个自行车要是我的,我还能和你废话么?’
“你决定吧,猪我打死了。是咱们两个吃还是让狼吃,你选一个吧。”
王建华笑到:“我总不能即出枪,又出车吧。”
张顺看了一眼自己的自行车,咬咬牙:“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