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迷途(1 / 2)
我回到律所,拿起几天前冯主任交给我的那叠资料,是一个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还记得主任叮嘱我别误了事。这几天忙着依依的案子,我都快把这事儿给忘记了。我燃上一支烟,细细翻阅起这叠资料。
是一个叫杜涛的孩子,才十七周岁,本市人,在市里一个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家里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父母离异,都在外打工,几乎对这孩子不管不问。小屁孩由于没人管,时间一长就跟着几个小混混学坏了。
杜涛的案子不大,就是和两个小混混半夜翻窗进奶茶店,偷了柜台里的一些零钱,有时候几十,有时候几百,金额都不大,只是作案次数达到十几起。被抓时这小子还在课堂上打瞌睡,另外两个小混混跑了,目前还未归案。
法律援助的案子一般资料不多,案情也不复杂,我也就先简单了解一下案情,看看程序上有没有问题。
说实话,我自己认为这倒霉孩子有没有辩护人都无所谓,受点教训反而有可能让他更懂事些。但是尽管如此,该做的工作还得做,我准备明天去检察院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后再去会见一下他,毕竟这倒霉孩子才十七岁,又考虑到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也挺可怜,我还想着到时候去他的学校和他家所在的社区走访、了解一下,如果都还循规蹈矩,就请学校和社区配合着出个证明,算是帮他在量刑的时候求求情。
这里再给大家叨咕两句法律援助是怎么回事。
简单说来,法律援助就是司法行政部门为广大有需要的人民群众免费配送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算是政府给予弱势群体的一种福利吧。当然这种福利有法律依据,也有政策依据。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申请法律援助,这里面也有严格的规定,在此不表。
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不能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的,那么办案律师的费用就只能由政府来给了,但是政府给的这个费用极低,很多时候甚至只够办案的交通、食宿费等成本费用。
而律师是靠提供法律服务挣钱吃饭的,所以在律师行业来说,绝大部分律师是不愿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虽然从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和良心来说,应该接危济困,但是“接危济困”毕竟不能当饭吃,因此每当律所“被摊派”到法律援助案件时,很多律师都特别“忙”,无瑕接手这类案件。如果一旦接手了,大部分律师也不会马虎、敷衍,而是真正出于良心和正义,认真、尽职地对待案件。这是我在这个行业实实在在的所见所闻。
看完材料,初步拟定了工作内容和方向,天色已经黑了,律所里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了我一个人,我也收拾好材料走出律所大门。
刚走到门口,听得身后喊声,“小哥,小哥慢走!”
回头一看,竟然是今天开庭的被告,骗依依钱的那个老神棍,王秀芬。
见我回头,老家伙快步上前,两手扯着我手臂,口里又道:“小哥,慢走。”脸上有些讪讪的笑着。
“王秀芬?”我轻喊了一声,心里有些疑惑,“你跟踪我?”
“不,不,不是跟踪”,顿了顿他又道,“老王我要找个人不是难事,不是难事。”话音渐落,他脸上的讪笑渐渐收敛,斜着眼朝我一瞥,隐隐闪动些得色。
我心里有些不解,你一个刚输了官司的老神棍,有什么可得意的?随即不悦道:“老先生,你那一套我不懂,也不感兴趣,但是您老如果是想在我这儿再骗点钱的话,我觉得您真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