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 真名士,自风流(1 / 2)
早前,何天已想到了自己会因杀荣晦而于士林获名誉,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名誉”,高到了这种程度:
“羊稚舒和成文鲜没做成的事情,何云鹤做成了——魏晋以来,天下一人耳!”
羊稚舒,羊琇;成文鲜,成粲。前文已说过不止一次——齐王攸事件中,羊琇与成粲谋见始作俑者的杨珧,欲手刃杀之。
杀荣晦和杀杨珧,都是为一个同自己没有直接干系的人出头;荣晦的分量,虽不能同杨珧相提并论,但何天杀荣晦的难度和风险,却远在羊琇和成粲的计划之上——毕竟,羊、成对杨珧,是二对一,而且是“携刃”。
另外,杀荣、杀杨,得手后,行事者,都将同样面临着重大的、不可测的政治、法律风险。
真正是“不为身计”!
好!好!
值得拍烂手掌!值得“士林仰望”!
要强调的是,此时代的“士”,同南朝的、以及两宋之后的“士”,是很不一样的。
此时代的“士”,先秦两汉遗烈犹在,允文允武,文官、武官,更多的只是职责的划分,单论“武力值”,文、武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隔,武官尽有文质彬彬的,文官也尽有打架杀人一把好手的。
何天杀荣后的一系列举动,更是对足了“士”们的胃口。
其一,以荣晦首级献祭于卫瓘灵前,一路鲜血淋漓,招摇过市——太他阿母的帅了!
矫诏?矫诏才酷呢!
其二,闯宫上书——还是一身的血衣!听说,他的奏疏,也被鲜血浸染!诸君,书记以来,见过如此之帅、如此之酷的人、事吗?
以前,这一类事情,都是发生在江湖之远,如今,庙堂之高居然得见!真正叫……“活久见”了!
以前,这一类事情,行事之人,若身手矫捷,未被当场擒杀,多立即远遁,岂如何云鹤者,从容血祭卫瓘之后,掉过头,直投那个……虎口?
且“投”归“投”,他并不是“投案”,而是得手不饶人——彼时,暂不好叫“得理不饶人”,到底还不晓得朝廷认不认他的“理”?——要求朝廷诛荣晦而奖卫瓘!
就好像他——
啧啧!真不晓得该怎样形容了!
真帅!真酷!
其三,也是更帅、更酷的,闯宫之后,他立即回家,狂歌痛饮,大醉三日,“中大人”两度登门传谕,他都“天子呼来不上船!”
太他阿母的帅了!太他阿母的酷了!
当然,此时代,杜工部还来不及吹捧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帅”啊“酷”啊“活久见”啊的也不是此时代的词儿,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啦!
在这里,有一点,犹须明辨:
何天之陷溺于杯中物,在二十一世纪人看来,自然是“自我麻醉”“颓废”,但此时代的观感,却完全不同——饮酒以及醉酒,是“名士”之“标配”,不饮酒、不醉酒,怎好自称“名士”?
喝的愈多、醉的愈狠,世人眼中,愈有“名士”范儿!
想当年,文皇帝欲为武皇帝求婚于阮籍,阮籍为避婚,连醉六十日,文皇帝终不得言而止。
诸君,连醉六十日啊!真真我“名士”之极峰也!我辈……“实不能至而心向往之”!
醉酒醉成了“名士”,这一点,大大出乎何天的意料。
而且,何云鹤之醉酒,同阮嗣宗连醉六十日一样,不同于普通醉酒,其中有一个“悲愤慷慨”的意思在——
帅毙!酷炫!
何云鹤之醉酒,有的细节,如“狂歌”者,为时人之想象,但“中大人”两度登门而不得见,却是事实——“中大人”者,陈才人嘛!
第三度——皇后亲自出马,这才“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