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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番外:李铭时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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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家少爷。

我知道我生来和很多人不一样,我的父母很宠我,我的姐姐也什么事情都护着我。

李家是大家族,在乱世之中也能凭借家族的生意稳站脚跟。

所以我自幼想要什么,都能轻而易举得到。

我一直都以为我是幸运的,直到我后来发现……我护不住她。

……

那年,我刚在国外留学回来。

父亲和母亲都说要给我娶留过洋的千金小姐,这样才门当户对,我和她才有话题。

可我有点抗拒,我想要的感情,应该是顺从本心,顺其自然的。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一起长大的几个兄弟连拖带拽的带我去百乐门的时候。

我拘谨地坐在他们身边,手足无措。

他们笑我,说我在国外那么开放的地方待了那么久,竟还养成这个鹌鹑的性子。

我心中既好笑又无奈。

我在国外接触教授和学识,所谓的开放,是开阔我的视野和思维,并且学会去尊重每一个人。

而不是像他们这样,嘴巴里叼着雪茄,翘着二郎腿,然后对着那些眼神懵懂的姑娘们说荤话,甚至还想要非礼她们。

我旁侧的人还嗤笑道:“沦落到做这一行的,能有多干净。给她们点钱,招招手她们就得爬过来了。”

我很想反驳。

这个乱世,很多人都是身不由己的。

若她们都是出身大家族,自幼有人呵护,不愁温饱,谁会愿意到这里来陪笑?

再说了,我并未觉得这里一开始是风尘之地。

是后来来这里的人,把它变成了风尘之地罢了。

可我又懒得反驳了。

因为我很清楚,我要是这样说的话,他们肯定会说我书都读肚子里面去了,不过是在装圣人罢了。

如同阿姐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觉得不对,但你没法反驳。

因为你一旦反驳了,你就显得格格不入,他们都会说你才是病了的那个人。

如同阿姐那样,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大家闺秀,她也不喜欢那督军府的少帅。

可是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世家千金,一定要温柔贤良,并且要选择一个很优秀的夫婿。

所以家族里的长辈们从很久之前就开始给她灌输思想。

“这南城最优秀的男子就是督军府的少帅,你应该爱慕他,将来还得嫁给他。”

时间久了,阿姐也恍惚了。

她是喜欢慕湛礼呢,还是不喜欢呢?罢了,她貌似也分不清楚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恍惚,然后变成阿姐那个样子。

家里和北平督军府的关系很好,他们说我将来是要给督军当军师的,这样才能保住家族。

但南城督军府也不能得罪,必要的时候,只能让阿姐嫁过去。

这种被安排好的人生,我有点郁闷,但又不知道如何反抗。

茫然时,我竟见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姑娘。

她模样温婉,一颦一笑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我明白,她这是被人调教出来的模样。

犹如阿姐那样。

可她貌似,又有点不一样。

她的性子好像有点倔强。

旁边的人拿钱撒给百乐门老板,非要让她来陪喝一杯。

她很温顺,像是一只猫一样没有脾气,乖乖地把酒给喝了。

可她一转身,就端着酒去一个秃头港商那里。

她用那口不熟练的港话和港商说,她一晚上只会陪人喝一次酒,那是原则。

既然陪这边的人喝了,那就不可能和港商喝了。

港商怒了,觉得自己被轻视。于是就冲过来,两边人打起来,百乐门的人拦都拦不住。

我慌了……

我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人,也学过很多道理,可没有人教我怎么打架啊。

慌张之时,一只柔软的手拉住了我的手腕,带我跑出百乐门。

到了小巷子的时候,我才听到一声轻笑。

“你傻了吗,见到打架还不跑,是想被误伤吗?”

我转头,对上了她那双明亮清澈的眸子,比那晚天上的月亮还要明亮。

我的心跳莫名加速,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后来,我经常找理由去百乐门看她。

她唱歌很好听,我发誓,我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声音就是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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