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还说你不会武功?(2 / 2)
“从这些实证可以看出,牛保国的反击已经远远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构成‘防卫过当’的罪名。”
法官看向莫思思,她说道:
“我反对。刚才说了,我当事人年纪太大,在公安局受审时,不清楚事情严重性,说了很多夸大自己能力的不实之言。我想让他重述一遍在废墟上的打斗过程。”
“我反对!被告人会在律师协助下,更改成对他有利的陈述。”公诉人说。
“被告人有权更改自己的陈述,我们会在考量后决定是否采信。”法官说。
牛保国早已准备好了自己的说辞:
“……这两个人爬上来以后,用铁棍打我,我一只手护住头,另一只手和他们打。”
牛保国比划了一下动作,手臂把眼睛都挡住了。
“然后我听见当啷一声,一根铁棍滚到了我脚边。然后,我捡了起来,一顿乱挥,再睁开眼,那两个人都不见了,然后我才发现他们掉下去了。”
公诉人立刻质问:“你说被害人手里的甩棍,是自己掉落的?”
“我估计是地方太窄,他们俩个挥舞铁棍的时候,有人被同伙误伤打中了手,铁棍就掉了。不过当时我太紧张了,没太看清。”牛保国说道。
“怎么可能?”公诉人立刻拿起案卷和验伤报告翻看,想找出不合理的证明。但他发现长发男被打断指骨的手,正好是持握甩棍的右手,
他又问牛保国:“请你说清楚一点,你击中了对方几次,如何击中?”
“反对!”莫思思立刻插口道:“我的当事人年纪很大,又是在那种紧急关头,怎么记得清楚细节?”
法官想了想,说道:“请被告人尽量回忆一下。”
牛保国对他自己打出来得每一处伤,都记得清清楚楚,早就在心里套好了招,假装回忆了片刻,然后就说:
“没捡棍的时候,我只打中了一拳,像是打在一个人嘴上了。拿棍之后,我大概打中了五六下,有一下肯定是打在腿上了,有一下打着轻东西,估计是手,还有几下就是头或者肩膀……记不太清了。”
牛保国一边说,还一边简单比划。
公诉人认真盯着他,还不断低头去看验伤报告,最后他发现牛保国的描述和比划的击打方式,与那两个人身上的伤是可以匹配的。
他一把扔下案卷资料,对法官说:“我认为牛保国的话都是在莫思思的指导下编出来的,并没有证据。”
“我当事人已经把过程说得比较详细了,可以对照痕迹,看看是否吻合。”莫思思已经看出来,牛保国说得话应该没有硬伤。
她又说道:“而且,那两个伤者说得话同样也只有靠痕迹来证实,那为什么公诉方就相信他们呢?
“防卫是否过当,不能按照双方的受伤程度来评判。
“两个伤者持械追打牛保国与陈小可,有一定距离的位移,这是事实。
“一个年近70岁的老人,为了保护自己和女朋友,被逼至绝境后做出反抗,阻止正在进行地迫害,导致对方落下高地才造成重伤。
“我认为,就光凭这几点事实,就完全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