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分赃的学问(2 / 2)
“是这样的,路上遇到这两个劫匪,被我们反擒了,一问才知道隔壁流窜来的,想穿州过县去投马匪的。”
嗐,两个兵丁吓了一条,又瞅瞅几人,就一家子老弱妇孺的这么厉害?婶子果然非常人。
“我帮你们一起押送他们去县衙。”
“有劳小哥了。”
一路攀谈,又认识起来,程小一和卢大双,毕竟之前他们一直当值,没空闲话。
来到县衙,找了刘猛,程兵丁告辞。
又是一番攀谈后,刘猛就让人把劫匪提进去关押,两把长刀也作为证物必须上交。
“刘捕头,请借一步说话。”李静姝做了个请。
刘猛已经知道了调查李静姝得来的情报。
跟其他人一样迷惑,这跳水前后反差很大,尤其是听到据说前段时间还显了神迹。刘猛是不信的,只以为是村里的愚夫蠢妇的夸张。
最近县里松鹤楼大卖的卤肉,肯定就是她家,连名字都一样,这家迟早能发起来,刘猛觉得这善缘结得很好。
今天抓获这劫匪,刘猛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妇人犀利的英姿,觉得也是这女人的手笔,实在是强人啊。
“李夫人,您请说。”
汗,连刘捕头也开始用敬称了。
李静姝掂了垫手里的大布包,哗哗作响:“刘捕头,这是从那两个劫匪身上搜刮下来的不义之财,约莫七八百两。”
刘捕头惊讶得微微张嘴。
审讯劫匪,一定就能知道劫匪身上的银钱都被李氏拿走的消息。七八百两对平民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
如果李静姝正面当做赃款交上去,那么按照律法这些会被充入府库;但李静姝没有在刚才的大庭广众之下正面交上去,反而私下里拿出来,那就意味深长了。
李静姝其实也明白这银钱自己拿着名义上没啥问题,毕竟被抢劫的是自己,反过来被劫了谁也不能说什么,律法明文条款里也有这样的说明。
但这些衙差心里肯定就不舒服了,我们辛辛苦苦审讯,最后却连根毛都没捞着,你却吃得盆满钵满,这笔巨款谁不眼红?因此独吞是不行的,是祸不是福,除非李静姝当时直接杀人灭口。不过儿女在前,她肯定不会因为这点钱歪了他们的三观。
私下里拿出来,好处大家分,操作一下,又能完美规避风险。这笔钱并不是什么府库税银,金额相对于官府来说也不是什么巨款,这情况下也肯定不会有苦主找来,甚至都说不清楚苦主是谁了。
只需要在审讯得来的口供里,不加上银钱被李氏取走的事,再按印画押,就没一点问题地过了明路,劫匪自身难保也不会去关心这笔钱的去向。
衙差光靠工钱是过不了什么好日子的,如今国家虽贫困,但国朝初创才五十多年,吏治还是相当严格的,但这种钻空子的灰色收入是安全的。除非赃款金额巨大,那一般操作就是抹掉一点,大头过明路上交。
刘猛瞬间想通了前因后果,又惊又叹!
这样分到好处的人都得领李氏的情,因为李氏独吞是合法的,等于是李氏拿出属于自己的额外利益分给了众人。
而大家平白得了意外之财,李氏免了风险,这是绑在一起的利益,没人会傻到破坏,甚至这笔钱连县令他们都有份,而且一点风险都没有,只需要在审讯上少写一句话,免得李氏被人眼红就好。
别以为县令只靠工钱活着,哪怕再清廉,也有可以无风险拿的灰色收入,自己也会置产,门道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