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让劫哥为我所用(2 / 2)
流浪汉和街上溜达的黑社会小伙儿是最常见的人文风景,处处都是臭水沟和垃圾堆,在雨水和海水的打湿下腐烂发酵,臭味儿如同幕布一般仿佛肉眼可见。
这种地界让代桢想起了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好在代桢身旁跟着一个一看就很不好惹的劫哥,否则不知会被骚扰多少次,劫哥作用加一。
“一群垃圾,甚至连取悦我的资格都没有。”千劫不屑地对周边似乎想富贵险中求的“淳朴市民”嘲讽。这些词汇是跟着代桢学的,当然,也有周围小混混的“功劳”。
小混混们一听急了,这能忍?6vs1,优势在我,似乎忽略了代桢,emm。举起手中棍棒砍刀就朝千劫袭来。
面对袭来的刀锋和狼牙棒,千劫直接双手各接一个,稍一用力,直接捏碎了两把铁制的武器。
“就这?你★★怎么敢的?”千劫疑惑。混混一看,碰到硬茬子了,准备开溜,劫哥手痒很久了,哪能错过这些小甜点。
“想往哪跑啊,杂碎。”劫哥直接两只大手按住两人脑袋,往地上狠狠一砸,代桢表示画面太美我不敢看,演的,至少在千劫面前表现的弱势些,劫哥吃软不吃硬。
其他混混赶紧开溜,而劫哥也不屑于去追,没兴趣。自此之后,黄昏街流传出了千万别惹戴面具的那个人的消息。
小插曲过后,二人继续漫步在黄昏街的街道上,夕阳洒在街道尽头,让人产生这个地方还不错的错觉。
终于在街道尽头,一栋格格不入的建筑映入眼帘,是一栋孤儿院。
而别惹戴面具的男人的消息也传入了一位有着淡金色头发,蓝色瞳孔的可爱女孩耳朵里,女孩本事不一般,是黄昏街偷盗本领最高超的人,行动时无声无息,是一个专业的开锁匠,扒手,小偷和跑酷专家,女孩特别喜欢猫。
据流传消息,她养着全黄昏街的流浪猫。而在黄昏街混可不止需要身体上的本领,更需要头脑,所以她总会对交易对象说自己只是“老板”的一个打工人。
由于其售卖物品稀有,所以大部分人也相信其背后“老板”的存在。
其实这一切也在代桢的计划之中,让千劫大展身手,让猫猫听到留言,而猫猫一定会好奇过来调查,成为猫猫背后的“老板”,
一切顺理成章,无需可以安排,只需利用其中人物的性格就足够:混混一定会窥觑她这样的美少女而出言不逊;劫哥一定会看不惯干掉几个;猫猫一定会听到新晋狠人的消息而好奇。
“问一下,劫哥,你喜欢小孩子吗?”代桢回过头问千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