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二十一天一个习惯,一朵花儿一种意象(六)(2 / 2)
又很晚了,一个人走在路上,走的路太多,感觉脚都快废了,想用不停的走刺激一下自己,忘掉一些东西。一整天了,心情还是好不起来,有一种贱,叫好了伤疤忘了痛,明明知道自己不配,却还是要勉强欢笑,我还真是犯贱。你再他妈的犯贱,老子都看不起你,非得又一次把自己弄的这样的身心疲惫才罢手,自找的自己受着,说自己早熟,可是有时候内心幼稚的像个孩子,自己总是后知后觉,每次都把感情看的太重,后果就是自己难受,走累了就停下来歇一歇,谁都不想理,明天一切都得继续。
或许以后会把最重要的东西,所谓的感情看淡一些,得想办法让自己不再去为了谁而傻傻的,或许也不会再喜欢上谁。两年了,以为再也不会喜欢上谁,原来自己尽然还会喜欢上这样的女孩儿。
再也不这么犯贱了,你一无所有,你他妈的凭什么去打扰人家。一个人的路走习惯了,反而不那么害怕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承受的,只是真的会很难受,会想不通,当然也知道,迟早会想通一些事儿,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大树下坐着写这些文字,夜空里飞过一架飞机,想起两个月前一个人来到这么远的厦门,想起之前一个人去海边看海,想起自己利用下班后睡前的时间写了八万字的自传,想起自己无论多难过,多不堪一击,多失败,自己还是会喜欢上一个女生,其实自己够牛逼了,哪有那么顺利的就成功。
抬头看看夜空,今夜月亮不在了,月圆月缺,或许,相遇,对我已经是最大的回报。
——写于那年今日,于厦门
第十六天 三色堇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回忆,可能是回忆比较美吧,也能是现实的世界太残酷。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住在村里,那个时候我们都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儿。那个时候我们可以随心所欲,那个时候我们可以不物质,喜欢了就可以静静的爱着对方,悄悄的看着对方,不会想到一些车呀房呀。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奶奶也还在。奶奶她总是有好吃的先给我留着,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孩子,上学,玩儿,没有任何压力,姥爷也活着,夏天了村里也不热,跟着姥爷下地干活儿更好,像这个时候的大豆角和豌豆角地里摘半包装袋回家煮着吃,水倒锅里,很快就煮熟了,大树下搬几个小板凳,乡里邻居的就都来吃,欢欢喜喜的,吵吵闹闹的,奶奶几个人便在那堵半截土墙根坐那儿聊天,这个时候,西边的火烧云烧起来了,半个村子都变成红色的了,夕阳照在她们那慈祥的脸上,,,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那些小伙伴们也还都是孩子,冯倩是个爱哭的女孩儿,跟她妈妈要钱她妈不给,她就坐在地上一边搓腿一边放声大哭,刘焱和雷鸣是个爱流鼻涕的孩子,鼻涕就出来了,对着大家的面,用兜里的抹布死劲一洗,就没了,那个时候的我们为了能有几块自己的零花钱,我们就到河边的垃圾堆里找塑料瓶,小铁棍,啤酒瓶卖了换钱。
我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时候每个星期就盼周五下午,因为周五下午只上两节课就过礼拜了,然后可以整整的玩儿两天半,周一上午才去上学。周五下午两节课结束以后,我们跑回家把书包往家里一扔就跑去约定的地方玩儿去了。如果是春天来了,我们就到山里采野花,或者是去爬村后边那座大山,村后山的半山腰上有个玉皇庙,谁先爬到那儿谁就算赢,然后等周末玩儿小偷警察的时候,那个人就可以多当三次警察。如果是夏天的时候,那最美了,夏天的时候各种野果都熟了,先是地楞,再是秃盘,还有河里的泥鳅和蝌蚪,长大以后在超市干过一段时间,可是长大以后吃到过的水果再也没有小时候村里的野果那么美味。对了,夏天的傍晚家里热,我们小孩子们晚上十点以前是不回家的,外边凉快,我们一帮小孩儿便在大树下捉迷藏。长大以后我特别喜欢一本书,是刘亮程写的《一个人的村庄》,里边有关于晚上在村里捉迷藏的描写,那一段我反反复复看了十几遍,因为那种感觉,那种意境似曾相识。冬天也好啊,那个时候的冬天有下不完的大雪,大雪一下就好了,村边河面上便都是在滑雪的人么,那可不光是我们小孩子们玩,有时候大人们都来凑热闹,我们每人一个滑冰车,在冻了几丈高的冰面上来回穿梭,乐乎不已。冬天还可以去山上追兔子,那个时候林子里的野兔还很多。
亲笔的朋友们,我说了这些你们是不是也会想念起我们曾经的那个时候。不为别的,书写如此,只为怀念。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