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为数不多的母爱(1 / 2)
曹御史作为一个有原则的人,自然不如白芨心黑,能找借口破例点一个朱潜亮已经很难得,根本就没想过要用扣罪名的法子整治苏州知府。
看到被一个个村民围着的王爷,他心里清楚这种方法明明是错的,可满肚子的话语不知该怎么说出口。
实事求是地讲,仅凭大桑村的事能扳倒一个知府吗?
难。
哪怕坐实知府有抢占这块地的心思,意图把村子里所有人赶出去,期间导致很多人死去,拿到官面上来说,也会被‘纵亲妄为,侵占民田’这八个字带过。
类似的官司在京城数不胜数,不圈地的权贵压根没几个。
多数时候老百姓忍气吞声,只能低头,偶然有报仇心切又走运的,被某个言官听到将这事捅到了皇帝耳朵里面,朝廷碍于情势不得不正式立案。
而在一般情况下,最终的结果又是什么,权贵会因为这个倒台?
只要他没被皇帝厌弃,不是闹得民怨沸腾,就不会。
推出万金油的管家顶缸,自己领一个御下不严的申斥,罚几个月的俸禄,接着闭门思过。三连处罚完毕,再摆出积极善后赔偿受害者的态度,等风头一过,权贵还是权贵。
高位者天然带有保护罩,地位悬殊越大,这个罩子的威力越强。
比如律法就规定,民告官严禁越级诉讼,否则不论情由,挨几十大板先。
这个规定相当不合人情,老百姓背着县令造成的冤情不越级怎么告,指望知州牺牲自己的吏治成绩当一个青天?
但统治者的考虑是保证地方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合乎道理就够了,不会去管那么多。
曹御史之所以说不出话,就是知道即便这个村子有天大的冤情,捅到了总督衙门,苏州知府也有的是办法搪塞脱罪,不会伤筋动骨。
监察,只有监督地方、上述实情、提出建议之权,并不具备执法资格。
如果别人不配合,相互包庇的话,都察院依然只能向皇帝举报。
随着村民的胆怯消失,一个个的苦水像海一样倒都倒不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王爷把廖明德钉死的行为,曹大人反对不了。
村里为什么有十几户是女人在当家,那是因为她们的男人死了,但凡有点良知的人,只要看着这些明显比普通孩童呆板的孩子,也提不起心去反对。
白芨注意到了曹大爷的反常,也知道对方低落的由来,却没有理会,而是让亲卫小队长出身的车夫,一笔笔将众人的委屈写下。
“曹大人,这个案子不会依陈例的哦?”
听到‘陈例’二字,曹御史双眼紧闭,多年来那点子身为御史为民请命的骄傲荡然无存。
律法判决,参照相似的案件,借鉴前辈同僚的判决陈词是官场惯用的法子,遵照先例来判,怎么都是不会错的。
因为要是推陈出新,用不同的刑罚处置结案,主审官员就得承担别人找茬的风险,容易被人找到漏洞攻击。
假如大桑村一案,落到侵占田地一类,参照京中的案件来决断,那廖知府估计要笑死。
因此,白芨才会把知府的行为动机钉在‘地气’之上,将案件性质由残害黎民,转变为动摇社稷根本。
这种大锅一扣下来,总督都要掂量掂量自己接不接得起,何况一个小小知府。
察觉到众多期盼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曹御史觉得肩膀异常沉重。